【政策解读】《德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德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德州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时期在奖惩机制、系统建设、文化建设、信用应用等方面不断取得创新突破,成功创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加强我市“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文明和谐进步,根据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安排,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编制了《德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以及《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三、出台目的

深化德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设形成信用监管服务市场经济、信用监管促进社会发展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信用保障和赋能社会有效治理,进一步提升信用建设制度化、信用信息集约化、信用应用协同化水平,不断增强信用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程度,全力打造“信用德州”升级版,努力跻身全国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第一方队。

四、重要举措

一是规范信用法治化建设。加快制定德州地方性信用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德州”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司法公信建设,全面构建阳光司法。

二是推动平台智慧化升级。有序实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分期建设项目,建设具有感知、分析、决策能力的信用智慧平台。全面推动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纵向与省、市、县级信用信息平台高效互联互通,横向与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城市协同共享。

三是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广事前信用查询和承诺,建立“承诺-履约”监管闭环。加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评价结果与监管资源挂钩机制。完善事后信用联合奖惩,优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联合奖惩机制,主动融入黄河经济带信用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

>四是深化信用全领域应用。持续深化政务领域信用应用,创新社会治理领域信用应用,大力推进城市治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建“信用+基层治理+应用”新模式。拓展“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开展“信易贷”“信易行”“信易批”“信易医”等“信用+”系列场景应用工程。

>五是提升信用市场化水平。积极引育信用服务机构,加大政府资源对信用服务市场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管,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信用服务机构监管体系。开展“信用+数字经济”“信用+共享经济”试点,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信用监管与服务。

六是推进政务诚信率先垂范。深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和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围绕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加大政务诚信监督和考核,加大对政府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提升公职人员诚信意识建设。

七是加强个人诚信品牌建设。完善自然人、重点人员信用基础库建设,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形成完整的个人信用档案。全面深化“明德分”个人诚信品牌体系建设。基于全市统一个人信用档案研发个人信用二维码,探索多维度守信激励应用场景。

八是打造全国诚信文化高地。创新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点亮德州”“最美诚信德州人”等主题宣传,广泛开展“诚信之星”“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示范创建。巩固德州信用题材电影短片发展成效,举办全国性“诚信之光”微电影艺术节、举办全国“德?信”书法大赛等文化方面的建设活动。

九是加强信用信息全过程监管。完善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建立覆盖采集、归集、共享、披露、应用等各环节的全流程信用数据监管机制,规范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标准、流程。开展信用信息安全监督,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及应急处理机制。

 

(联系人:王丽  联系单位:德州市发改委 信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22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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