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东河政发〔2020〕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东政发〔2020〕5号)精神,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优化产业结构、助推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全区工业企业深入开展技术改造活动,推动工业经济加快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引导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滚动实施100项技术改造项目,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累计完成30亿元以上,推动石化化工、石油装备等传统产业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快速膨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8%,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研发平台达到50家。

——品牌企业培育持续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瞪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5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山东制造业高端品牌、山东名牌、山东优质产品、山东优质服务品牌等达到25个。中国质量奖、国家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含提名奖)达到5个。

——工业智能改造快速起步。加快“两化融合”发展,推进重点行业典型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0%以上,建成一批智能工厂和特色鲜明的数字化车间,培育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园区。

——绿色发展水平逐步提升。落实“工业绿动力”发展要求,万元GDP能耗、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加快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环保、节能、质量改造,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环保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智能化改造,优化升级工艺装备。聚焦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对现有设施、技术工艺、管理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全区工业企业加快向高端化、智能化、品牌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实现内涵式发展。深入实施“优势产业+人工智能”三年行动计划,加快5G、物联网等新型网络设施建设,开展智能化改造诊断,推动实施一批改造项目,鼓励企业向服务化转型。支持石化化工企业开展智能技术集成应用,建设智能工厂,提升企业整体质效水平;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加快数控加工中心、自动加工组装等智能化生产模式推广使用,提高精益制造能力;积极推动生物医药、新材料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实现生产管理各环节的精细化控制。(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二)延伸产业发展链条,推进产业集约集聚。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引导骨干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分行业打造一批产业链条上的特色企业、标杆企业。积极引导企业、项目、要素向规划园区集中,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的协同改造和产业上下游集聚。依托华联石化、东营石化、富宇化工等重点监控点,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发展方向和路径,支持开展“减油增化”技术改造,全力推动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依托河口开发区建设高端油服产业园,承接油田改制企业“退城入园”“退二进三”,引导石油装备产业向自主创新、智能制造发展,进行产品品种、品质提升改造。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发展高端原料、终端产品等高附加值环节,增加产品种类,发展先进产能。依托中车、唐正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对接、引进、衍生一批配套企业,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度和集聚度。(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三)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走创新、品质、品牌之路,推进技术研究院、产业研究院、双创示范基地、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升创新创业、技术孵化层次水平,加快创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产业化。突出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生物医药等领域,聚焦主业主导产品,一企一品、一企一策,大力推介新产品新品牌,逐步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发展一批高成长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四)夯实安全环保基础,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聚焦传统产业高危险、高消耗、高污染环节,重点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石化化工企业监测报警、自动控制及保护装置等安全设施,推进关键工艺“机器换人”“自动化减人”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施节能节水改造重大行动,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降低企业综合能耗。统筹石化化工、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等企业工艺流程改造,完善配套废水、废气、固废危废回收利用装置,提高绿色环保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三、扶持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区政府每年设立2000万元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连续安排3年,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直接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不同额度的奖补,企业可任选一种奖补方式。原则上单个项目不重复奖励,享受上级专项资金奖补扶持的,不再纳入区级奖补扶持范围。

给予直接奖补的,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含工艺包和软件)最高不超过6%予以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 100 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 3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

给予贷款贴息的,按照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以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25%给予一次性贴息。与被贴息扶持企业签订委托支付协议,财政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贷款银行。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 100 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 300 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二)发挥产业基金作用。鼓励区级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加大对企业技改项目的投资力度。将企业技改项目纳入基金投资项目库,着重向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推介。(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金集团)

(三)鼓励技改项目纳统。对新增统计入库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投产后,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投资500(含)—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四)支持开展试点示范。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诊断和改造,对认定的市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等试点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

(五)规范政策申报管理。设立技术改造项目库,实行备案入库、项目推进、组织推荐、专家评审、验收退库的闭环式管理机制。备案入库,项目办理技术改造备案手续,即纳入技术改造项目库。项目推进,各镇(街道)、开发区协助企业办理开工前手续,组织推进项目实施。组织推荐,每年11月份各镇街、开发区根据入库项目投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对上年度竣工项目推荐,对项目真实性和手续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专家评审,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建由专家、企业家、第三方机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评审专家库,对推荐项目开展评审。验收退库,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扶持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兑现扶持政策,资金拨付到位后予以退库,并开展绩效跟踪评价。(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六)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拟签约扶持及其他有融资需求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梳理,推送至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并向银行机构推介。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简化审批手续、减费让利等方式,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优化项目行政服务。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安评、环评、能评、土地等手续办理,按照《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一次办好”服务承诺,国家、省政策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由企业按规定报批,各镇(街道)、开发区应予以协助,各有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需要办理的,各有关部门要优化服务,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和业务指导,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技术改造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和领导包靠制度,特定条件下“一事一议”,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建立技术改造项目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将各镇(街道)、开发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强化跟踪服务调度,推动项目加快实施。(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二)明确工作责任。企业为技术改造的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并组织实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项目管理、政策兑现和绩效评价,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负责畅通技术改造项目手续办理“绿色通道”,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为技术改造项目提供高效审批服务。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保障资金。区财金集团负责将项目纳入基金投资项目库,向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推介。(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三)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贯穿扶持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以及事后评价的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加强审计监管,强化绩效目标周期跟踪问效。对已履行规定程序作出决策的奖补和投资,如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或发生市场(经营)风险等因素造成损失的,不追究决策机构、主管部门责任。(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四)积极宣传推广。开展政策宣讲,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通过重点标杆项目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在各级媒体宣传报道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委宣传部,各镇〈街道〉、开发区)

本意见自2020年9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河口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河口区人民政府

2020 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河口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分管领导:张素霞  (副区长)

专班负责人:胡宗亮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红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专班成员:张吉亮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玉国  (区新旧动能办常务副主任)

杨永华  (区科技局二级主任科员)

秦立功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付  强  (区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晓燕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泽瑞  (区应急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海丽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刘泽彬  (区市场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谢  萍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国强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树林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刘焕群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郑洪亮  (区财金集团副总经理)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吴红波兼任办公室主任。专班不集中办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挂图作战和定期通报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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