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甘办发【2021】9号甘孜州防止耕地“非粮化”任务清单
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人口数量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农业结构不断优化,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在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贸易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必须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稳定国内粮食生产来应对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切实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为此,2020年11月17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2021年1月31日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28号),为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我州粮食生产安全,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甘孜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二、主要内容
《任务清单》由明确耕地优先序、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州长责任制、完善粮食支持政策六部分内容组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维护好粮食安全。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州防止耕地“非粮化”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实现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粮食总产量达23万吨,确保青稞特种口粮基本自给。
三、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将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对存量问题分类稳妥处置。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衔接。对落实粮食生产任务不力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通报约谈,对耕地“非粮化”问题严重的予以问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密切配合。三是强化约束激励。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列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约谈和问责。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做好有关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激发全社会“爱耕地、广种粮、种好粮”的自觉性,为防止全州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营造浓厚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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