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30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城区大中型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临时最高限价的通知

菏泽城区大中型宾馆酒店:

为办好第30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稳定城区大中型宾馆客房价格,维护好菏泽作为承办城市的良好形象,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按照市政府要求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中国林产品交易会和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对菏泽城区宾馆酒店哄抬客房价格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9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在第30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对菏泽城区大中型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临时涨价幅度控制,即实行临时最高限价。各大中型宾馆酒店客房最高限价见附表,执行时间:2021年4月1日至5月10日。

菏泽各城区大中型宾馆酒店应严格执行最高限价政策,并在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1第30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客房最高限价表.doc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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