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委厅〔2020〕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0年2月21日已公开印发。现就《实施方案》内容做些解读,帮助大家更好理解掌握。

、重大意义

一是更有利于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四川落地落实。《实施方案》强调,规划编制必须自上而下、压茬推进,通过“三条控制线”划定、约束性指标等逐级落实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规划和详细规划等实施性规划上,实现精准落地,强化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促进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国家生态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国家战略和省委“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的加速落地实施,有力保障了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更有利于加快构建新时代四川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施方案》立足四川地形多样、区域发展极不平衡等实际,把省委提出的“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转化为规划蓝图和具体措施,提出结合不同区域人口分布、资源禀赋、经济发展等特点,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评价基础上,科学编制五大片区和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对全省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作出统一的战略性系统性安排,明确各区域空间发展目标,优化城镇化格局、农业生产格局、生态保护格局,促进区域与区域之间、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四川未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三是更有利于促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四川。《实施方案》强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调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强化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把相关约束性指标逐级分解下达,精准落实到图斑和地块,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对具有特殊保护与利用价值的区域,实行特殊保护利用,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四川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更有利于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方案》注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协调性、实施性和操作性,提出稳妥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适时推进详细规划编制、有序推进村规划编制,给地方政府足够的思考时间和自由空间,确保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规划。为推动经依法批准的规划从蓝图变为现实,《实施方案》从维护规划权威、加强用途管制、强化实施监督和深化审批服务等方面细化举措,既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能,又加强监督检查、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五部分,共20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2020年—2035年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全省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第二部分,高质量编制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分级分类建立我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省市县乡四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原则,要求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相关专项规划应结合实际统筹编制,适时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有序推进村规划编制。

第三部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与监督。提出强化规划权威,健全用途管制,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外实行不同管制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实施监管,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等内容。

第四部分,完善法规政策与技术规范。提出建立健全我省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制定完善我省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逐步形成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等内容。

第五部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提出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考核,做好宣传教育等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共同把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工作合力。

、主要创新

一是落实省委“一干多支”战略部署,在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明确编制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等五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

二是进一步细化明确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四级三类”规划编制要求、审批权限和责任分工,各有侧重,有利于更好地指导规划编制,确保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规划。

三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延续我省城乡规划督察员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强化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四是更加注重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规划的实施性,明确要求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监督实施情况要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五是进一步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方向,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际,提出“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举措,加强审批标准化建设,简化报件审批材料,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

六是强调公众参与规划编制。提出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公众听证、专家审查、公示公告等机制,做好信息公开,确保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