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纲要》作为第一个以党中央名义颁布的标准化纲领性文件,是新时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方向指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2022年4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6号),明确了至2025年、2035年全省标准化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路径和保障,对推动山东标准创新力全面跃升、助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9月13日,山东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工作会议召开,省委书记李干杰,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主持会议。李干杰书记强调,要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焦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建设,努力形成“1+4+N”的标准化创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山东标准创新力。
二、文件起草过程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6号)和全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1月9日至11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对该文件进行了会签,共征求了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等28个部门的意见,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等20个部门没有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等8个部门提出了修改意见,7个部门意见全部予以吸收采纳,1个部门意见未采纳,已与其达成一致意见。11月25日至11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又组织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均无意见。11月29日,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市市场监管局又进行了修改完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全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工作会议要求。
三、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出台《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具体举措;是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实际行动;是推进新时代德州优势产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德州市紧紧围绕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战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标准化引领支撑作用,持续深化标准化综合改革,强力推进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标准化工作呈现出“从重数量到质量效益并重,从单打独斗到协同推进,从零碎分布到系统布局,从政府宣传倡导到社会主动参与,从跟跑到并跑领跑”的“五个转变”。现代农业、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标准体系不断健全,装备制造、纺织机械、能源化工等“德州标准”强势崛起,乡村振兴、家政养老、旅游文化、政务服务等标准化深入实施,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当前标准化工作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标准化发展水平相对较低、龙头骨干企业较少、企业标准化意识薄弱、高层次标准化技术人才短缺、创新能力不足。德州市人民政府出台《通知》,目的就是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加快推进我市标准化创新发展,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和下一阶段工作
为确保政策文件落实到位,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增加高水平标准供给。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依托标准的技术要素和技术指标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则性、高质量标准,推动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加快制定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和创新发展的引领性、高质量标准。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培育创新能力强的排头兵企业,在提高企业自身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引领整个行业发展。
(二)强化标准化应用示范,辐射带动行业发展。在全市农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标准化基础好的企业,积极争创培育各级标准化试点示范,以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为依据,通过开展试点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标准体系、制定实施标准、监督评估改进等系列活动,探索形成以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为核心的创新经验,把试点打造成亮点,形成可供行业领域复制推广的标准模式。
(三)加大标准化项目培育力度,推动标准化项目可持续发展。在我市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继续挖掘培育标准化项目,推动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组织开展德州市重点产业、优势企业等标准化工作状况和需求调查,建立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培育库,掌握全市企业标准化现状,为全面提升德州标准化建设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四)健全标准监督体系,规范标准制定实施。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鼓励企业将执行的产品和服务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强化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加强对标准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加强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加强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市标准化基础扎实、标准化工作经验丰富、测量测试和检验检测能力先进的企事业单位实验室的技术优势,全面服务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提高标准质量水平,促进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主动与国家、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委会对接,支持我市优势龙头企业积极争取承担标(分)委会工作,积极推荐我市各行业领军人才加入各行业标委会,通过掌握标准话语权赢得市场主动权。建立多层次的标准化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培养一批标准化专业人才。
(六)加大标准化宣传力度,营造标准化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
五、与上级政策的异同
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制度机制,落实标准化激励政策。《通知》指出,对新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等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切实提高市场主体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解读联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解读联系人:王学军,联系电话:0534-262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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