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琦谈我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情况

主持人: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德州市人民政府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张慧,今天我们邀请到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琦同志,向大家介绍我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的情况,王局长您好!

王国琦:主持人好,各位朋友们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参加此次访谈节目,我也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王局长,首先请您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性质。

王国琦:我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指由省《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简称省“11条”)和省《关于印发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19〕31号)所规定的,由政府出资设置、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再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为解决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提供的过渡性救助兜底措施,不是重新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属于使用单位正式在编职工。退役士兵与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主持人:请问王局长,申请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需要哪些条件呢?

王国琦:符合申请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已领取养老待遇的除外),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安置地政府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动离岗或主动辞职后选择专项

公益性岗位,不予支持。已办理自谋职业并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退役士兵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不予支持。

主持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具体开发了哪些岗位,一般从事什么工作呢?

王国琦:原则是坚持因岗选人、按需开发,以县(市、区)为主体,充分考虑退役士兵优势特长,统筹安排,多样化、多层次开发岗位,不开发没有实质工作内容的岗位,探索在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开发岗位。

主要有以下几类:

1.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如综合治理网格员、交通协管员、治安联防协管员、安保员、市场管理员、劳动保障协管员、消防协管员、灾害信息员等。

2.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如社区服务人员、公共停车场收费员和管理员、城市保洁员、公共设施维护员、保安、非营利性公共服务单位的服务人员等。

3.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的工勤服务岗位。如收发员、驾驶员、打字员、物业管理员、门卫等。

4.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派出的编制外服务岗位。例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社会组织、民营企业成立的党组织派遣党建联络员,派驻企业的消防监管员、环境保护监管员和安全生产监督员等。

5.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开发的其他岗位。

主持人:好的,我们了解到有多层次的岗位供不同条件的退役士兵选择,那么,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如何申请呢?

王国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原县(市、区)安置符合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的退役士兵,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原市直安置符合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的退役士兵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同时,在开始报名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在公众号以及官网发布通知,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及时关注相关情况。

主持人:好的,在薪酬待遇方面,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怎么规定的?

王国琦:薪酬待遇包括基础薪酬、考核奖励。基础薪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考核奖励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0%执行。因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为过渡性救助兜底措施,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属于正式在编职工,不执行物业补贴、冬季采暖补贴、精神文明奖及绩效考核奖励等相关津补贴政策。

主持人:感谢王局长的讲解和介绍,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王国琦: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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