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德州市人民政府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张慧。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德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洪波同志,向大家解读一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的情况。张局长,你好。
张洪波:主持人好,各位朋友们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参加此次访谈节目,我代表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统计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主持人:首先请张局长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建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的通知》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张洪波:好的。2022年初,山东省统计局下发了《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的通知》(鲁统字〔2022〕7号),要求各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企业培育纳统相关措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纳统工作,田卫东书记、朱开国市长今年以来在不同场合对纳统工作做出批示指示达11次,从政策措施、到部门行业等提出具体要求。4月22日,田卫东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指出:“企业是经济运行主体,要建立本行业、本系统的纳统‘种子库’,‘准四上’企业培育库。”7月21日,朱开国市长在统计专报(第29期)作出批示:“继续精准指导调度,加大纳统入库工作。”9月3日,朱开国市长在全市开发区进位赶超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在提高升规纳统能力上精准发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发展、管行业必须管统计’要求,做好本行业领域纳统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督导。”
因此,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遵循,以国家统计局关于企业纳统的工作制度为主要依据,在参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建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的通知》。
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是准确反映经济发展成果的需要。“四上”企业数量是反映一个区域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四上”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决定一个区域主要经济指标的总量和速度,反映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成效,对准确反映经济发展成果至关重要。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是精准培育、发展壮大企业的需要。《通知》要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增长潜力的企业建立企业培育库,重点跟踪、分类培育,提高了培植壮大企业的精准度,对挖掘新潜力、培育新动能,推动中小企业持续成长、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极为重要。
主持人:好的张局长,接下来请您介绍一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张洪波:好的。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下同)和村居作用,以培育扶持中小企业为抓手,以部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为基础,以高效统计监测为支撑,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乡镇全面摸排、部门监测培育、统计指导纳统”的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推动中小企业持续成长、达标纳统、应统尽统。
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中有七项重点任务:一是共享行政记录。税务、审批服务、发改、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每季度向统计部门提供相关企业信息。二是双线全面摸排。由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以税务、审批服务、发改部门提供的行政记录为基础,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双向发力,分别组织对所辖区域和主管领域进行全面摸排。三是筛选分类建库。统计部门根据双线摸排核实情况比对筛选,建立“种子”(达到纳统标准60%至80%)和“准四上”(达到纳统标准80%以上)企业库;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本行业领域企业培育库。四是动态监测企业成长。统计部门定期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定期更新完善全市“种子”和“准四上”企业库,梳理退库(一套表调查单位库)风险企业名单,并推送至同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五是分类培育扶持。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一企一策”制定落实培育扶持计划,开展服务,制定本行业企业纳统奖励激励政策并抓好落实。六是及时升规纳统。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达标企业及时申报纳统,协调解决企业培育、监测、纳统过程中的问题;统计部门及时指导符合纳统标准的企业备齐材料,审核上报。七是持续优化服务。按照发现企业、培育企业、纳统企业等全流程企业成长情况,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问题反馈和及时化解机制,强化服务,提高纳统企业质量。
主持人:有网友反应,对于分类培育统纳这项通知还不是特别了解,请问介绍一下该如何进行分类培育纳统。
张洪波:好的。根据共享行政记录,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类推进工业企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企业、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等培育纳统。工信部门牵头负责工业企业培育纳统工作。推送惠企服务,牵头制定工业企业纳统奖励激励政策并抓好落实,督促达标的工业企业及时申报纳统,协调解决企业培育、监测、纳统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培育纳统工作。研究出台和落实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扶持激励政策,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督促达标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企业及时申报纳统,协调解决企业有关问题。商务部门牵头负责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培育纳统工作。制定落实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纳统激励机制,提高招商引资质效,强化与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加强商贸个转企等工作的激励考核,督促达标的商贸企业及时申报纳统,协调解决企业有关问题。发改部门牵头负责服务业企业培育纳统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部门责任分工表》分头负责各行业服务业企业培育纳统工作,制定精准培育方案,加大对高成长性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解决企业培育、监测、纳统过程中的问题,督促达标的企业及时申报纳统。发改部门统筹协调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纳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监测、纳统过程中的问题,建立项目动态监测机制,督促达到标准的项目及时申报纳统。
主持人:请问张局长,咱们部门是如何保障做好企业培育纳统工作的。
张洪波:好的。主要通过四项具体措施,保障做好培育纳统工作。一是压实各级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将培育纳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纳统工作协调小组;统计部门负责纳统工作的牵头协调、调度汇总、业务指导及纳统申报工作;税务、审批服务、发改等部门主动配合,按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资料;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本行业培育纳统工作职责,凝聚全市培育纳统合力。二是扎实有序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本行业企业培育年度计划和激励措施,确保新增纳统企业全面充分反映行业发展实际;各县(市、区)制定年度总体计划和分行业计划,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引导企业做好申报纳统工作。三是强化考核督导。发挥考核引领作用,加大纳统工作考核力度。加强纳统工作调度,统计部门每月对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入库纳统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渠道,宣传介绍各种惠企、纳统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充分运用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依法纳统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广泛支持、积极配合企业培育纳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主持人:好的,感谢张局长的讲解和介绍,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张洪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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