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成都市双流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二、修订过程
在做好与《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上位文件的有效衔接基础上,广泛征求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成都市双流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分9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全区主要风险及应急处置能力、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镇(街道)组织指挥机构、专家组。
第三部分,运行机制。明确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工作。
第四部分,准备与支持。明确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
第五部分,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
第六部分,宣传和培训。明确预案宣传、培训相关要求。
第七部分,责任与奖惩。明确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及应急处置过程中需要奖惩的相关事宜。
第八部分,附则。明确预案批准实施、负责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日期等内容。
第九部分,附件。明确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牵头部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成都市双流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詹磊
联系电话:028—680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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