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依据
根据中央、省级、市级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自2009年起,中央、省级、市级每年分别对我区区划界定的公益林实行生态补偿,补偿主要是依据森林资源分布状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面积。在中央、省级、市级文件下达后,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补偿范围。主要分为国有林和集体林。国有林补偿范围为:涝峪国有生态林场、太平国有生态林场;集体林补偿范围为:蒋村街道、玉蝉街道、石井街道、景区管理局及已托管高新区庞光街道、草堂街道区域内公益林。
(二)补偿面积和资金。今年上级下达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总面积92.95万亩,总资金458.82万元。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11.89万亩,补偿金额172.66万元;省级补偿地方公益林面积25万亩,补偿金额118.75万元。市级补偿地方公益林面积56.06万亩,补偿金额167.41万元;我区已托管高新区庞光街道、草堂街道补偿面积1.42万亩,补偿金额4.99万元由高新区秦岭保护局负责兑付。
(三)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国有、集体公益林的森林资源管护方面,国有林补偿资金全部用于公益林管护;集体林补偿资金分为补偿性支出、直接管护费、监管费及区级统筹费4部分。补偿性支出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按照各村林改中确定的股份分配到户;直接管护费用于村组管护公益林护林员工资;监管费用于村组组织公益林管护的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及抚育等其他相关支出;区级统筹用于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益林监测、档案建设、管护管理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补偿程序。由沿山各街道、景区管理局组织村组编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分户清册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街道、景区管理局负责录入惠农“一卡通”系统,区林业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其数据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公益林补偿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进行兑付。
三、资金来源
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来源于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财政资金。
解读文件: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202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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