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企事业单位,有关垂直管理单位:

现将《西安市长安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西安市长安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

为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市政办函〔2019〕2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规划引领、建管一体,突出重点、远近结合,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思路,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尽快实现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到2020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到2021年,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21年底,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原则上不低于100mg/L,未达标的需逐年稳步提高。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长安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 娴 区长

副组长:刘文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吴海军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城棚改中心、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境办、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常宁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海军同志担任,负责专项治理行动日常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汇总上报、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

1.全面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排查

按照“分级负责、统一标准、信息共享”的原则,全面排查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等非市政污水排水管网错混接情况,及排水用户数量、分布及排水管网雨污混接、错接情况,理清管网位置、长度、管径等基本现状,分批分期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形成污水管网排查工作报告及私搭乱接、错接混接、管网破损等问题清单。查清楼宇雨水立管、小区路面排水,经营商户、个体工商户排口等管网的源头错接混接及无主排水管道或设施,稳步推进确权和权属移交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常宁新区管委会、有关街道办事处

2.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

依法建立市政排水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排水设施信息化、账册化管理。系统包括“源、站、网、厂、河”从源头到末端的各个组成单元信息,及管径、标高、材质、厂站规模、设备配置等数据信息,并结合排水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养护、检测、治理及重点排水单位接入工作及时更新,为防汛排涝应急指挥、排水管网改造、雨污错接混接改造、暴雨积水分析、系统事故排查、污水处理调度等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常宁新区管委会

3.修编完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排水管网普查成果,全面评估现有排水系统规划、建设、运行情况,科学确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与服务片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相匹配),按市资源规划局统一安排,修编完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常宁新区管委会

4.加快推进新建排水管网建设

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与城市开发同步推进,实行雨污分流。

全面推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强化排水管网系统性建设,完善排水出路;根据排查结果,制定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到2021年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城棚改中心、常宁新区管委会、有关街道办事处

5.全面推进现状排水管网混错接及直排口改造

根据排水管网普查结果,有计划、分片区组织实施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破旧管网修复。坚持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网改造与市政管网改造同步实施,同时,持续加大排水管网普查力度,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实现污水“零直排”。

到2021 年底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结合管网改造和雨污分流完成情况,逐步取消雨水截流措施,恢复雨水正常排放。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常宁新区管委会、有关街道办事处

6.加快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 BOD 浓度

对市第九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进行监测,若长期低于100mg/L,结合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管网规划、建设情况,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到2021年底,进水BOD浓度原则上不低于100mg/L。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

7.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加大劣 V 类水体排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个销号。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长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常宁新区管委会、有关街道办事处

8.加快推进市第九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

依据排水专项规划,加快九污四期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实施九污提标改造工作,明确改造任务清单,2021 年底前,完成九污一、二、三期提标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

9.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20 年底,污泥资源化处置水平显著提高。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再生水的利用率, 在工业生产、城市 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中优先使用再生水,2020 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以上。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长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10.加快海绵城市建设

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提高雨水 滞渗、调蓄和排放能力。新(改、扩)建设项目应按照《西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西安市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城区居民小区、公园绿地、道路广场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加强规划、建设、验收全过程管控,减少初期雨水污染,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常宁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城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

(二)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

11.健全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的“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排水管网运行维护主体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定额实施运行维护,根据管网特点、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配置人员,加强资金保障。要加强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财政局

12.完善排水许可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污水接入服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当依法接入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严禁小区或单位内部雨污混接、错接到市政排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应当依法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现象。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

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等制度。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城管局

13.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

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做好管网关键节点水质、水量日常监测,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

对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排水情况进行排查并逐一开展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整改;经评估可继续接入污水管网的,要督促工业企业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并将排污许可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长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商务局

14.强化建设施工降水管理

强化对地铁等市政设施施工降水、建筑基坑降水的许可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原则上地铁降水等市政设施施工、降水、建筑基坑降水不得排入污水管网、合流制管网或末端设置了截留设施的雨水管道,避免出现因接入水量超过管网输送能力导致检查井冒溢或污水处理厂前溢流等现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长安分局

15.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

要充分发挥城市水体景观和内涝防治功能,杜绝盲目抬高水位营造景观的现象。合理控制皂河、潏河等河湖水体水位,妥善处理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关系,防止河湖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住建局

16.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加大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缴力度,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及财政补贴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提供服务单位支付服务费,充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17.健全管网建设质量安全管控机制

加强管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强化排水管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工程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依法组织实施,推行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并形成各自任务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序进度顺利推进。

(二)强化监管考核。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区考核办要加强专项督导考核,对年度任务完成出色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确保资金投入。对列入《行动方案》的项目,区财政优先保障资金。积极包装策划项目,建立项目库,全力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优势,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介积极宣传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措施和成效,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料上报。区住建局每年12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污水提质增效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引导公众自觉维护雨污水管网等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排污,不私搭乱接,鼓励群众监管治理成效,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长安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2020-2021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

长安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2020--2021年)任务分解表

序号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工作分工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
1全面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普查市政和非市政污水排水管网错混接情况,及排水用户数量、分布及排水管网雨污混接、错接情况,理清管网位置、长度、管径等基本现状,分批分期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形成报告。排查整改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错混接情况。 开展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等非市政污水排水管网排查。督促、组织辖区内企业、商业及事业单位开展雨污管网排查。 对于市政无主排水管道或设施,稳步推进确权和权属移交等工作。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常宁新区管委会、有关街办2019年12月底(完成雨污混接调查报告)
2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依法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以5-10 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按照上级安排,系统收集完善包括“源、站、网、厂、河”等各个单元信息,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系统。建立长效机制,制定评估标准,确定管道养护维修年限。区住建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常宁新区管委会2021年底
3修编完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结合管网普查结果,评估现有排水系统运行情况,科学确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修编完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建设规划。编制污水管网专项规划、污水管网建设规划、雨水管网建设规划、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9--2035年);编制污水处理厂专项规划。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常宁新区管委会2020年4月
4加快推进新建排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雨污水管网建设,消除污水收集处理空白区,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新建道路污水管网与城市开发同步建设。根据排查结果,制定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到2021年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城棚改中心、常宁新区管委会、有关街办2021年底
5全面推进现状排水管网混错接及直排口改造加快雨污水错接、混接及污水直排口改造。制定年度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破旧管网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学校、医院等企业单位内部管网改造与市政管网改造同步实施,实现污水“零直排”。到2021 年底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逐步取消雨水截流措施,恢复雨水正常排放。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常宁新区管委会、有关街办2021年底
6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 BOD浓度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对辖区污水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进行监测,若长期低于 100mg/L ,结合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管网规划、建设情况,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到 2021 年底,进水 BOD 浓度原则上不低于 100mg/L。区水务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住建局2021年底
7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排查黑臭水体,建立台账,通过探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和活水保质等措施,至2020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常宁新区管委会、有关街办2020年底
8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快九污四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工作。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水务局2021年底
9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加快应急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再生水的利用率, 在工业生产、城市 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中优先使用再生水,工业聚集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 3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不低于 20%。生态环境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2021年底
10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规划、建设、验收全过程管控。按照《西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西安市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提高雨水滞渗、调蓄和排放能力,减少初期雨水污染,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加强海绵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区住建局常宁新区管委会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2021年底
11健全排水设施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污水系统运行调度机制,积极推行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组织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建立污水水质、水量监测系统,实时掌握污水厂水质,水量,杜绝污水直排河道。区水务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财政局2021年底
建立健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加强排水管网维护管理,编制、建立健全市政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定额实施运行维护,根据管网特点、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人员配置,加强资金保障。定期清除积存污泥,积泥深度不应超过管径1/5。区住建局



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控,严格按照设计运行,避免造成污水管网高水位现象。区水务局



12完善排水许可管理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当依法规范接入管网,通过增设排污口,或者污水管道,完善沿街商户等“小散乱”单位的排水设施,严禁雨污混接、错接。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城管局2021年底
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区住建局



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落实排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各排水用户的监管工作,杜绝私接现象,


对于私接用户,加大处罚力度。

区住建局



13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组织评估现有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影响。落实辖区内工业企业名称、位置及排水许可办理状况,建立排水许可台账。对现有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出水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工作,评估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影响,完善排水许可工作。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商务局2021年底
14强化建设施工降水管理强化对地铁等市政设施施工降水、建筑基坑降水的许可管理。加强地铁等基础设施及建筑基坑降水管理,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区住建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2021年底
15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机制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机制。妥善处理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的关系,防止河湖水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区水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住建局2021年底
16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加大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缴力度,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及财政补贴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提供服务单位支付服务费,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区水务局区财政局2021年底
17健全管网建设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严格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加强管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100%,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要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依法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严格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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