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部署,省、市政府相继印发改革方案,为确保此项改革在我区顺利推进,区审改办梳理形成了我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并起草了《莲湖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贯彻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3次征求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形成提请本次会议研究审定的方案送审稿。
二、《方案》主要内容
“证照分离”改革中的“证”是指许可证,“照”是指营业执照,“证”和“照”一起构成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的门槛,“证照分离”改革前,市场主体在经营前证照互为前置,有些行业“证”属于前置,即办理完许可方可进行商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些行业“证”属于后置,必须依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申请行业许可,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证照分离”改革就是在梳理清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基础上,突出照后减证、简化审批、宽进严管,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方案共三部分:
(一)改革目标。自2021 年7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涉企(含个体工商户)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工作任务。共五项。
一是全区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对西安市实施的154项改革事项逐项认领,形成《莲湖区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共47项,其中区审批局41项,区市场监管局4项,区发改委1项,区城管局1项。
二是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这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核心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取消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3项改为备案管理,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8项实行告知承诺,在企业提供承诺书后,按要求颁发许可文件、证件。32项优化审批服务,可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等优化审批的举措。
三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依法推进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工作。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促进商事制度改革。
四是推进信息归集运用,加快推进全区数字政府建设。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职责、明晰监管规则落实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
(三)组织落实。明确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强化宣传培训三项要求,保障我区“证照分离”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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