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规定,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将“梅花泉传说”等20个项目列入旬阳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5号)要求,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旬阳文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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