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根据《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旬阳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旬政发〔2016〕25号)要求,县职转办(县编办)在2014年版行政许可汇总目录和2016年编制权责清单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修订形成了《旬阳县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汇总目录》)。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汇总目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镇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并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二、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镇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汇总目录》实施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变相审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及时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监管措施,实现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和主动服务转变。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各镇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本次公布的《汇总目录》和取消调整审批事项,按照《陕西省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及时修改项目名称、实施依据、办理材料、办理时限、责任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内容,并于4月底前报县编办调整权责清单。
附件:(附件下载)
1.旬阳县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7年版)(共208项)
2.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42项)
3.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43项)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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