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刺激消费回补,提升限额以上企业对拉动消费增长的贡献率,确保全市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度增长目标任务的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兴平市商贸服务业促消费、稳增长暨培育纳新限上企业工程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兴平市商贸服务业促消费、稳增长暨培育纳新限上企业工程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按照“上限企业抓入库、接近限额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原则,实现全市限上企业入统15家,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达到120亿元以上,实现增速8%左右;其中限额以上预计完成7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8%以上。
二、负责实施的单位有哪些?
成立兴平市商贸服务业促消费、稳增长暨培育纳新限上企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实施单位包括各镇办、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考核办、政府办、督查室。
三、《实施方案》中支持内容有哪些?
1. 支持限上商贸服务企业增量提质。
2. 支持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贸企业纳新入统。
3. 支持镇办大力发展辖区商贸经济。
四、有哪些支持办法?
设立商贸服务业促消费、稳增长暨培育纳新限上企业工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
一是对促进消费增长效果明显的镇办给予奖励激励。
二是对全市消费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限额以上企业给予奖励激励。
三是对纳入商贸限额以上企业给予奖励激励。
对于招引的较大型商贸企业,年度纳入限上企业统计后,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奖励支持。
四是对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激励。
奖励措施中所涉及的数据、企业个数均以年终统计局认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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