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兴平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实施意见

近日,我市印发《兴平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实施意见》,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0号),咸阳市教育局、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咸政教稳字〔2021〕81号)《咸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全市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兴平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实施意见》。

二、出台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全力避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主要内容

文件包括五项主要内容:

一是工作目标。坚持“镇办属地管理、部门依法履职、教育引导为先、科学高效处置”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努力实现今年全市中小学生“零溺亡”的目标。

二是组织领导。成立兴平市防范处置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防溺水工作,分析、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并定期开展防溺水工作督查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工作举措。

三是责任体系。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社会责任。

四是工作机制。建立宣传教育机制、隐患治理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五是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形成合力;互通信息,及时准确;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原文:兴平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实施意见(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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