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妥有序做好我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咸税发〔202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征缴期限
2022年度我县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4月20日到2022年6月30日。
二、征缴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三、征缴标准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一)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0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重度残疾人、特殊人群(低保、特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保留最低100元缴费档次。重度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特殊人群由财政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各负担50%(市县负担部分仍按缴费补贴分担比例执行,市级承担25%,县级承担75%)。
四、参保缴费渠道
(一)已经参保人员,缴纳2022年度保险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1.金融机构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县信用合作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及其开通的柜面、自助终端和线上缴费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1)陕西信合缴费渠道为柜面、助农E终端、ATM机自助设备、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
(2)中国建设银行缴费渠道为柜面、智慧柜员机、手机银行、二维码缴费和裕农通。
(3)中国工商银行缴费渠道为柜面、智能终端、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和二维码缴费。
(4)中国银行缴费渠道为手机银行。
(5)中国农业银行缴费渠道为柜面、手机银行和二维码缴费。
(6)光大银行缴费渠道为微信“城市服务”和“社保云缴费”小程序。
2.手机APP缴费
(1)“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的“我要缴费”模块。
(2)“微信”手机APP的“城市服务”模块。
(3)“支付宝”手机APP的“陕西社保缴费”模块。
(4)“云闪付”手机APP的“城市服务”模块。
3.税务端缴费
(1)缴费人可以前往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武功宾馆对面)办理缴费业务。
(2)缴费人可关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在“纳税服务”模块下选择“社保缴费”进行费款缴纳。
(二)新参保人员缴费
当年新参保人员首先要进行参保登记才能缴费。参保登记方式有两种:其一,新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各镇办便民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其二,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待参保信息成功推送至税务部门,便可按正常缴费业务办理方式进行缴费。
(三)补缴业务
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和一次性趸缴业务,可通过以下方式补缴以前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1.“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核定缴费:缴费人可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业务办理”模块,按照“我要缴费-补缴历年-补缴申报”的步骤完成补缴费业务核定后,可通过正常缴费业务办理方式进行缴费。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缴费:缴费人前往镇办便民服务大厅,由城乡居民养老经办机构完成补缴费业务核定后,可通过正常缴费业务办理方式进行缴费。
武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核定的应缴费信息成功传递至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应在当天完成缴费。当天未缴费或者当天未支付成功的核定信息,次日凌晨自动作废,参保人需在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重新办理补缴或趸缴核定业务。
(四)缴费票据
1.缴费人使用信合助农E终端和ATM机缴纳社保费的,机打小票即可作为缴费依据。
2.缴费人通过手机APP、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作为缴费依据。
3.缴费人在商业银行柜面缴费的,商业银行可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
4.缴费人可凭缴费机打小票、电子支付凭证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非印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镇办、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部门配合、村组参与、税务保障、强化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督导问责,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任务。
(二)组织培训辅导。县税务局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做好手机APP、微信、手机银行、助农E终端等缴费操作的培训辅导,使税务、社保各级工作人员、镇村社区干部和业务经办人员能熟知缴费政策、熟练掌握安装和应用手机APP等各种缴费方式,指导缴费人便利、快捷的完成缴费。
(三)强化宣传辅导。县税务局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氛围。各镇办也要充分发挥村组、社区的主力军作用,引导群众全民参保缴费,要精准开展参保缴费辅导,引导参保人通过线上渠道缴费。
(四)优化缴费服务。县税务局和合作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缴费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掌上办”缴费服务。税务机关要在办税服务厅开设“绿色通道”,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缴费提供“一站式”引导和“一对一”服务,助力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跨越智能化服务的“数字鸿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部门要及时办理群众线上、线下的新增参保登记和信息修改等业务,确保群众及时缴费。
(五)严控舆情风险。县税务局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要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应针对疫情等不利因素,联合制定应急预案,切实解决群众参保缴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高效快速处理参保人涉费诉求,真正为缴费人排扰解难,确保不因参保缴费发生负面舆情。
(六)深化督导考核。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是践行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展示,也是对各单位履职能力的一次检验。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全面动员,全力征缴,确保征缴任务6月底前全面完成。县委督查室将对各镇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被动、进度迟缓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任务分配表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任务分配表
序号 |
镇办 |
参保缴费人数 |
备 注 |
1 |
苏坊镇 |
8152人 |
|
2 |
武功镇 |
12458人 |
|
3 |
游凤镇 |
6674人 |
|
4 |
贞元镇 |
20198人 |
|
5 |
大庄镇 |
11472人 |
|
6 |
小村镇 |
18976人 |
|
7 |
长宁镇 |
19077人 |
|
8 |
普集街道办 |
15999人 |
|
9 |
合 计 |
113006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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