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推进健康武功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普集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关于推进健康武功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武功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9日

关于推进健康武功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更高层次上巩固提升“两富两美”小康武功建设成果,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咸阳行动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县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影响健康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

到2030年,全县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有利于健康的法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和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人民更加健康长寿,身体素质明显增强,生命质量不断提高,环境更加健康优美,社会更加健康和谐,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各项健康指标大幅提升。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建成与武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民健康服务和治理体系,实现健康武功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大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覆盖全县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评价体系。开展“健康武功行动”宣传教育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强化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开设健康栏目,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依托健康教育项目,利用健康档案信息,开展面向个人健康行为的监测与评估,实现人人热爱健康、人人追求健康、人人生活健康。建立健康科普专家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审核机制,编制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知识信息指南,向社会发布。加强健康教育指导监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康教育课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学科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县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19%和3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合理膳食行动

推进《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加强全民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普及,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实现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全覆盖。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实施贫困家庭营养干预,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困难家庭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油脂和热量摄入过多等问题。卫健部门定期组织营养专家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进行营养知识培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营养水平;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加强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监督管理,引导群众减少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全民健身行动

积极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全面倡导全民健身理念,在全社会营造运动、健康、快乐的氛围。结合城镇规划和发展,构建和完善县、镇、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完善“15分钟健身圈”,提升乡村体育设施覆盖率。建立群众身边的科学健身站点和组织服务体系,积极利用社会资金,结合县域公园、旅游景区和示范村规划与建设,加强健康公园、健康步道等场地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场馆全部开放。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前提下,向社会公众开放体育设施。依托各级医疗机构及武功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体育馆负一层),大力普及体检和体质监测融合的健康检查方式,为不同个体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重视发挥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和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积极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服务作用,推动体育协会发展,健全协会机构、职能。依托协会大力发展群众体育活动,使更多的群众加入到体育锻炼的行列中来。同时利用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力推广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进一步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组织实施青少年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把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积极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及其他特殊人群提供健身服务,使其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和体育发展成果。举办各级各类运动会,推动各行业、各人群体育健身常态化。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0.86 %和92.17%,经常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和43%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

(四)控烟限酒行动

加快控烟制度建设,加强控烟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大公共场所控烟监督力度,提高控烟成效。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创新烟草控制大众传播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不吸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广泛开展控烟健康教育进机关、进医院、进学校活动,增强公众不吸烟、吸烟者戒烟的意愿。实施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建设行动。开展不同人群烟草流行调查,建立县、镇两级烟草监测评估体系。在室外特定区域设立一定数量的吸烟亭、吸烟室,逐步推广规范戒烟干预服务,对烟草依赖患者进行诊治。加强12320热线戒烟干预宣传服务,构建多途径戒烟服务体系。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加强限酒健康教育,节制饮酒,控制不良的酒品消费习惯。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服务。倡导适度适量饮酒和文明饮酒,不劝酒,不酗酒,提高人群的整体认知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烟草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专业机构指导、满足个人需求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重点加强镇办、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基层心理卫生机构建设,推进以心理健康卫生机构为主导、镇办为依托的心理健康网络化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训拓宽培养渠道,壮大人才队伍,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提升心理援助热线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强在镇办,农村地区建立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救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宣传。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到2030年,全县精防网络无空白区,每万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少于0.4人;抑郁症、焦虑症、老年痴呆、儿童孤独症等疾病的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升50%;全县卫健、公安、民政、残联、人社等部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率达10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残联。)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促进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深入开展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指导公众健康饮水和健康用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将我县主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安全合理的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排查治理公路安全隐患。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和修订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形成与中省市体系相配套、具有武功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及防护干预研究。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分别实现明显改善和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镇办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和主导作用,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以县中医医院为主体,健全中医治未病体系。加强县中医医院治未病专业能力建设,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设置治未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提供中医体质辨识、亚健康调理、季节养生和预防保健等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服务,将中医治未病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药膳和食疗等技术支持。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医养协同机制。实施中医药文化科普项目,加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建设区域性中医医疗服务中心和中医医疗联合体,健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和协作机制,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以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能力与研究能力。完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机制,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工作。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使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发挥独特作用。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残联。)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加强县、镇办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转诊救治服务能力。倡导优生优育,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全民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出生缺陷防治免费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

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促进工作。加强早产儿的干预治疗。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将儿童出生缺陷疾病诊断治疗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加强确诊病例的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减少致残率。开展儿童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消瘦、生长迟缓、低体重、超重、肥胖、贫血等疾病的预防工作,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开展O至6岁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实现残疾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实施健康妇女计划。推行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新策略。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优化结构和合理分布转变。做好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减少非意愿妊娠发生。加强艾滋病和性传播疾病防控,降低重大传染疾病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快提高妇女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力争实现农村妇女常见病免费筛查全覆盖。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等问题。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到2030年,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和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10万和10/10万以下。(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妇联。)

(九)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

加快健康学校示范建设,完善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机构,配齐卫生保健人员。建立健全学生常见病监测和传染病预警网络。中小学校按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体育体质健康纳入高(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开展“灵动儿童一阳光少年健康行动”,建立“学生一家庭一学校—医院”四位一体防治模式,全面开展学生近视监测,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20%和3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

(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推进健康企业示范建设,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情况普查,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信息系统,遏制尘肺病和职业病发生率。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与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及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工作的落实。规范用工管理,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加强农民工尘肺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规定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其医疗合法权益。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和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妇联。)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营造老年人健康生活环境,为老年人创造发挥个人知识、技能、经验的场所,在服务社会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生命质量。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良好环境,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预防、养生、医疗、养老”深度融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持续优化老年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提供中医特色健康指导和康复服务,加强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居家上门服务能力。逐步完善支持家庭养老政策体系。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完善照护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县级医疗机构提供健康养老服务,支持敬老院开设医疗服务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县人民医院与各敬老院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

(十二)残疾预防健康行动

实施国家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实施主要致残因素预防工程和重点人群康复工程,实现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完善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制度,推进社区康复,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将残疾人健康康复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实施精准康复,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救助制度,重点实施好贫困家庭O至6岁残疾儿童救助专项扶贫项目和脑瘫、听力、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救助。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预防出生缺陷。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对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具配置给予补贴,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90%以上。到2022年,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基本完善,有基本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家庭签约率达到8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90%。到203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残联;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三)重点慢性病防治行动

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提高慢性病防、治、管整体水平,进一步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成果,提升综合防控水平。整合并逐步扩展现有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建立适合县情的监测系统。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筛查与干预,针对高发地区、重点人群开展早诊早治工作,逐步推动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点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加强口腔卫生,做好儿童龋齿防治工作,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

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开展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落实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1.7/10万和265.2/10万以下。

2.癌症防治。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开展肿瘤登记报告,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各级医疗机构癌症诊疗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引导重点人群早防、早诊、早治。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0/10万和8.1/10万以下。

4.糖尿病防治。加大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关注自身血糖水平,促使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能力,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和70%以上。

5.口腔疾病防治。建立健全口腔卫生服务体系,推广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有效提升口腔卫生服务能力。广泛开展口腔健康行为普及和口腔健康管理,开展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开展监测与评价,推进口腔健康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

(十四)传染病防控行动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传染病防控短板和不足,建立县级优化重大和新发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综合指挥、联防联控、救助治疗、舆情应对等防控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职责清晰、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防控运行体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防控措施,提高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强化联防联控,从源头管控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巩固提升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等10种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防控成果。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维持无脊灰状态、消除疟疾状态。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建立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完善免疫策略调整机制。健全重大传染病防控长效机制。加强艾滋病发现与治疗,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将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病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病诊疗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逐年下降,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5/10万以下,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十五)地方病防控行动

落实地方病防治计划,强化联防联控,从源头管控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实施精准救治,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改水降氟,阻断氟中毒的病区的发生。分类指导、科学补碘,持续推广居民食用碘盐。到2022年和2030年,地方病危害持续消除。(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六)健康细胞示范建设行动

强化政府领导和行业部门协同,动员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持续深化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健康机关突出健康理念融入和健康行为养成。健康军营突出健康军营文化和健康主题活动。健康社区突出健康环境改善和健康服务供给。健康村庄突出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学校突出健康教育促进和健康习惯培养。健康医院突出就医体验改善和职工健康关怀。健康企业突出健康制度建设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家庭突出健康理念培育和健康行为养成。到2022年,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健康细胞。到2030年,健康细胞建设覆盖社会各个方面,健康服务落实到社会所有居民。(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

(十七)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1.坚持市级建中心、县级提能力、基层筑网底,构建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成果,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完善异地就医结报政策,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建立药品、医疗器材、诊疗项目的基本医保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以政府购买方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承办服务,开发相关健康保险产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鼓励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陕西省基本药物管理办法。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巩固完善药品“三统一”政策,组建采购联合体,开展药品耗材带量议价采购,公立医疗机构推行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儿童、老年康复等薄弱专科医疗机构,推动公立和民办医疗服务错位发展。推进县疾控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重大项目对健康产业引领和支撑,在医疗服务信息、健康养老旅游、高端医疗健康等领域发展一批骨干企业和机构,到2022年和2030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健康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管控,强化健康医疗数据安全和患者隐私保护。建立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搭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精准汇聚、集中存储、统一管理。建设武功“健康云”平台,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共享和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挖掘、广泛应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捷惠民服务模式,持续完善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健康信息服务。全面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依托市级远程影像、心电、医学检验中心,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心电等诊断服务,实现全科与专科医生的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卫生健康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机制,确保数据信息和网络安全。到2022年,“健康云”初步建成,到2030年,健康信息化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信息办。)

3.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学科带头和行业领军人才,合理扩大医药卫生人才培养规模,并加强老年医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以提高岗位胜任力为导向,优化继续医学教育形式,健全继续医学教育考核与评价机制,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坚持增量提质、均衡发展策略,加快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对口支援和青年医师下基层制度。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大养老护理、营养师、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健康人才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健康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储备, 培养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领军和后备人才、骨干人才和师资,推进培养适应保健、养生、康复领域需求的人才,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引导鼓励实施中医药师承、中医临床特色疗法传承。鼓励执业(助理)医师在区域内多点执业。实施基层医学人才招聘、定向培养和规范化培训计划,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到基层工作。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切实落实基层卫生人才评价优惠政策,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建立村医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到2022年,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梯次初步形成。到2030年,城乡卫生健康人才分布趋于合理。(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推进健康武功建设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水利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环保局、医保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职能,落实健康武功建设责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细化措施,把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共同推进健康武功建设。

(二)健全工作体系。充实健康武功建设工作委员会,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各单位、各部门要参照县级模式,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健康武功行动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

(三)营造社会氛围。加强宣传推广、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武功行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大镇(街道)、村健康教育宣传基地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加强农村健康教育宣传氛围。要加强健康公园、健康长廊和健康步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办好广播电视台健康公益宣传和健康促进栏目,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健康武功行动,营造“健康武功、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四)完善监测评估。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将健康武功行动指标监测评估系统列入“十四五”卫生健康项目规划,为健康武功行动提供科学快捷有效的数据支撑和成效评估。由委员会办公室对监测指标体系进行运用和评估,根据监测情况,改进完善各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健康武功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2.健康武功行动主要考核指标

健康武功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和市、县健康行动建设要求,加快健康武功建设,完善协调机制,保障健康武功行动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一)完善领导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健康武功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成人员,完善委员会职责,统筹推进健康武功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健康武功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为健康武功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设立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定年度工作重点,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测。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推进健康武功行动实施的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健康武功行动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健全工作体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各项行动推进的年度重点任务,协调推动各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建立指标体系,并组织监测和考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适时调整相关指标和行动内容;推动成立基金会,建立来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运用健康频道、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媒体方式,加强健康科普和信息传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涉及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年度任务建议并抓好落实;做好健康武功行动的宣传解读;认真落实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等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健康武功行动的工作合力。

(三)健全监测体系。将健康武功行动指标监测评估系统列入“十四五”卫生健康项目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建设,补齐短板,为健康武功行动实施和考核提供科学快捷有效的数据支撑和成效评估。按照职责分工,相关部门要对健康武功行动主要指标和考核指标的现状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依托“秦云”数据系统,搭建健康指标监测评估体系框架。由委员会办公室对监测指标体系进行运用和评估,每年底根据监测情况形成报告,改进完善各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委员会统筹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二)监测内容。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工作进展和监测情况,每年形成专题报告。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行动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完善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

(一)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委员会全面负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考核内容。围绕健康武功行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各单位、各部门进行考核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完善。

(三)考核要求。按照国家要求,2019年和2020年进行试考核,要探索实践适宜我县实际的考核方法,并逐步固定考核指标和程序。要坚持科学规范考核,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分值,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四、规范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自我评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组织自查,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报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地核查。委员会组建考核组,对各镇办政府、各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

(三)综合考核。考核组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自评、监测评估体系数据比对及实地核查情况,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四)确定结果。考核结果由委员会办公室初步认定,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委员会审定。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康武功行动考核工作,将其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健康武功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积极推动行动开展,确保考核指标目标值得到落实。

(二)完善考核方式。坚持年终考核和平时督查相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各单位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注重发挥社会中介评估组织作用,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提高考核公信力。

(三)加强过程监督。增强考核透明度,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要主动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考核纪律,坚决查处考核评估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健康武功行动主要考核指标

序号

指  标

武功基础水平(2018年)

武功考核目标值(2022年)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7

2

婴儿死亡率(‰)

1.41‰

≤5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01‰

≤7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0

≤13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0%

≥90.86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6%

≥19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8%

≥42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5.9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7

2.6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73.10%

≥95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4.63%

≥98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宫颈癌:59%

乳腺癌:67%

≥80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15%

≥20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61%

≥7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53%

≥80

21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下降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100%

≥50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87.13%

≥60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83.72%

≥60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乡镇:92%

社区:100%

村卫生室:66.8%

100%;70%

26

以乡(镇、街道)办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27

各牵头部门、各县市区组织推进健康细胞示范建设

建设率明显提升

注:武功基础水平(2018)栏数值,请县级各相关部门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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