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部门、集团公司,各企业:

根据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预测,12月21日,关中地区气压场有所减弱,扩散条件转差,预计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局部可能出现中度污染。22日至23日,全省大部受弱气压场控制,扩散条件不利,预计22日关中地区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23日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24日至25日,全省大部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渐改善,预计24日关中地区以轻度污染为主,局部可能出现中度污染,25日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局部可能可能加重。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1年1220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并于1221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有关部门及企业组织落实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办公室在管委会网站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2、生态环境局通知并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运动会等活动(在室外停留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参观、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受影响)。

3、生态环境局通知并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办公室在管委会网站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超过30秒时应熄火等待,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2、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绿色出行。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城管执法局做好辖区内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工程车辆的禁行工作;

2、住建局、征迁中心、集团公司、各项目包抓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通知并督导辖区内除高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各类施工单位要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各工地停止使用国II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除外)。

3、市政中心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道路安全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

4、生态环境局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污染监管力度,确保工业企业各类物料堆场100覆盖。

5、生态环境局、经发局通知并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2020年修订版)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四、几点要求

1、各有关部门立即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6时前上报当日应急响应情况。

2、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联系人:杨 馨        电 话:029-33138151

邮 箱:279092526@qq.com




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1年1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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