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1月27日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近期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和我市近期事故教训,全面解决当前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深刻汲取事故惨痛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进“三防三抓三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任务,突出煤矿、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有限空间、动火作业、高温冶炼、外包作业等事故多发环节,全方位、多角度进行风险排查,做到排查整治领域全覆盖、区域全覆盖、行业全覆盖。集中整治一些县市区和部门、企业安全认识淡化,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安全管理不严格;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简单化;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事故调查处理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势头。努力使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综合排查整治重点。

一是思想认识淡化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不深入;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决策部署安排落实不到位;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扎实等问题。二是责任落实虚化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行业部门担当意识不强,监管责任落得不实不细,存在盲区;企业主体责任浮于表面,员工培训不扎实、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管理不严格、“三违(违规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三是监管执法弱化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监管执法队伍能力不强、作风不实;执法检查不精准,隐患排查走过场、只排查不督改;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只检查不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执法检查“一刀切”等突出问题等问题。四是事故调查处理软化的问题。重点整治事故调查处理偏轻偏软,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流于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片面强调客观原因,千方百计推脱责任、逃避追究。不能真正汲取教训;事故统计不严肃,压减数字、迟报漏报、瞒报,随意“销号”等问题。任务分工: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二)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

1.煤矿领域。按照“一停二整三关”和“三个一律”原则(对未经省级工作专班审核通过的煤矿一律停止生产,不按方案落实“一矿一策”灾害治理措施的煤矿一律纳入退出计划,整改不到位、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一律关停),深化煤矿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排查整治2020年公告关闭退出的是否关闭到位;长期停产停工煤矿是否停死停实;责令停产停工整改煤矿落实整改方案是否到位;矿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应急值守、驻矿盯守是否到位;是否落实“一矿一策”治理措施;是否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检查、灾害风险等级核查普查、全系统各环节检查;对查出的生产安全系统、灾害防治等突出问题,是否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确保整改到位等工作。任务分工: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煤炭局牵头组织,各产煤县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2.道路交通领域。突出春节、春运等重点时段,强化客运车站安全措施检查,严查超员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疲劳驾驶、无证无照经营和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抓城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管理,健全危化品运输全链条监管。排查整治特殊天气条件下公路管护及路面交通管控措施落实,公路危险路段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管理情况;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逐路段落实冬季除雪除冰防滑措施情况。任务分工: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3.危险化学品领域。紧盯油气储存场所、危险装置设施和重大危险源,强化关键部位和特殊作业环节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剧毒、易燃化学品充装、防灭火措施落实;生产储运摄氏温度、压力监控措施制定;施工期间动火等特殊作业实行管理,冬季“四防”(防凝固、防冻裂、防泄漏、防静电)措施执行情况。坚决杜绝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任务分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应急局牵头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具体落实

4.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坍塌、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边坡、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城市改造等旧房及设施拆除、农村建房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大风、降温天气,室外高处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和安全监管,加强建筑工地冬季施工、职工宿舍冬季取暖和用电用火安全,严防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任务分工: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具体落实

5.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排查非煤矿山企业是否严格按设计方案开采,按设计专篇落实安全措施,露天矿山边坡隐患治理是否到位,外包作业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采掘施工以包代管、手续不完善、超许可范围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任务分工: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应急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6.消防领域。重点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出租库房、车站、宾馆、饭店、体育健身场馆、网吧、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和棚户区、群租房等高危场所及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严厉打击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接、私搭乱建、经营场内堆放废品等安全隐患及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不断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全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任务分工:市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7.特种设备领域。聚焦车站、商场、医院、体育场馆、学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任务分工: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8.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设施领域。重点排查输油气管道问题隐患,严格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对重要输变电设施薄弱环节和隐患,重点检查设备运行管理情况;工程安全施工情况;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与窒息伤害、火灾等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业务外包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等。任务分工:市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应急局、国网咸阳供电公司、地电咸阳分公司等部门具体落实

9.工贸企业领域。加大工贸企业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和高空作业、检维修作业、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等方面专项治理,强化机电管理和火工品管理,加大电气设备、线路日常检查和维护。严格操作标准,完善各类台账,强化作业审批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杜绝违规作业和盲目施救现象。任务分工:市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应急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10.旅游安全领域。聚焦旅游景区高风险安全问题,排查景区道路、索道、客运车辆、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旅游汽车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及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情况;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情况;景区高风险项目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游乐设施完好可靠情况;景区安全生产制度、景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旅游景区流量控制、重点区域流量分级监控管理情况;旅游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任务分工: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文旅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具体落实

11.校园安全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师生宿舍、食堂、教室礼堂、图书馆、对外出租房屋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研究场所、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校园商业门面等重点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危旧部位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及非法运营车辆运送学生等违法违纪行为。任务分工: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具体落实

12.民爆物品领域。重点整治民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购买和使用监管缺失,矿山数量多、民爆物品使用量大、事故多发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以及非法制造、贩卖、私存、藏匿、购买、使用民爆物品等问题。任务分工:市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工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13.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和储存场所、零售网点安全措施情况;防火、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情况以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摊点应急设施配备是否充足、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合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行为,坚决杜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连片经营等现象。任务分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14.城市燃气领域。重点排查天然气、液化气储存场站日常管理、站外建(构)筑与设施安全间距、应急物资储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严厉打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煤改气”用户、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居民小区集中供热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燃气供气企业对居民家庭用气管网安全检查不到位等问题。任务分工: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市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15.燃煤取暖安全领域。重点排查建筑工地民工宿舍、中小学宿舍、出租房、宾馆、旅社、流动人口居住区,以及集中供暖尚未覆盖的“三合一”市场、养老机构、小作坊、值班室、自建房、废旧物品回收站等燃煤取暖场所,逐户逐点检查燃煤取暖炉具、设施安装是否安全规范;排烟管道是否完好无锈蚀、无孔洞;排烟管道连接处及弯头是否密封无漏烟漏气;排烟管道末端是否安装防回烟设施等。任务分工: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分工具体落实

医疗卫生、农林牧渔、危险废物、商贸和成品油流通、水上交通、邮政寄递、城市地下管网、森林防灭火等市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作出安排部署,确定具体排查整治内容和工作目标,制定相关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时间安排与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不分阶段,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总结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制定下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并于1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龙,电话:33658997)。

(二)集中整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以县市区政府组织排查整治为主,市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整治相结合,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全市所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特别是对隐患突出、非法违法严重的行业领域和区域要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

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市级牵头单位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报表三清单”报送要求,每月22日前分别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小结和排查整治进度统计表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巩固总结。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各相关成员单位认真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形成书面报告,于3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同时,要继续做好隐患整治的跟踪督办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治消除排查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严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找短板、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要组织工作组蹲点督战,出谋划策,指导服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企业自查自改和上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按照“一患一案、跟踪问效、检查验收、治理销号”的要求,确保隐患一个不剩地整改到位。推动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安委会将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事故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究,依法依规组织调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严格执法贯穿于排查整治行动全过程,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执法+专家”模式。切实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监管薄弱环节,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该停的坚决停,该罚的罚到位,该处理的处理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巩固整治成果。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比较突出且影响全局、涉及长远的问题,要拿出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或制度办法。要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五)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公众的参与性。

(六)强化督查检查。市安委办将突出中省市“两会”期间、春节期间等重点时段,组成5个暗查暗访组,由市应急局县级领导带队,聘请专家参与,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多种方式,开展不定期暗查暗访工作。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落实责任、执法检查、建立台账、整改落实等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个落实”情况(“落实依法生产经营责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责任、安全生产投入责任、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应急处置和救援责任)。暗查暗访结束后,市安委办将检查情况汇总通报,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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