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办第二检查组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明查暗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

兴平市人民政府、永寿县人民政府、长武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至25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二检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明查暗访,指出了我市部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总体偏高,安全整改提升水平不高的问题。为切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安委2020〕4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安委办反馈的7条具体问题,在各县市区2020年“一园一案”整治提升方案都有涉及。10月份,市安委办向各县市区发了督办通知,但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工作进展慢、成效不明显。兴平市、永寿县、长武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从规划、资金、力量等方面加强保障,落实各级安全责任,真正把此次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化工园区安全发展水平提升的有效举措,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点带面,全面整治,确保按期完成化工园区整改提升任务。

二、强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各县市区要对照问题隐患清单,按照本辖区“一园一案”整治提升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责任,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预期目标,整改方案于2021年1月25日前报市安委办。此次整改工作内容多、范围大、任务重,各县市区安全整改提升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审定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牵头抓总,检查整改情况;各有关部门和镇办要紧密配合,真抓实改,强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市化工园区安全整改提升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市发改、工信、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插现场等方式,加强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搞形式、走过程、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不能按期整改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予以约谈问责。各县市区每月25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上报市化工园区安全整改提升小组办公室,直至整改完成。市安委会将把此次隐患整改工作纳入各县市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并在月工作例会对各县市区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隐患整改完成后,各县市区要按程序及时向市化工园区安全整改提升小组办公室申请销号。

人:李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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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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