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1号)精神,依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开展我省2019—2021年度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2019—2021年度农牧渔业丰收奖包括三个奖项: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

(一)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主要奖励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二)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主要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农业科技企业、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各系统各级涉农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的人员。

(三)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以下简称“合作奖”)。主要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合作团队。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成果奖。推广的技术或模式符合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要求,推广技术及方法有创新,推广范围广、规模大、普及应用率高、产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效果显著,且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报告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日之前。近年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主推技术的成果优先推荐。曾获得过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及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本次奖励。

(二)贡献奖。为服务区引进推广重大农业技术3项以上(其中,近3年不少于1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规范,普及应用率高,示范推广的新技术在区域内具有独特性和引领性,并取得显著效益。县乡农技推广人员须在基层从事推广服务工作累计15年以上或连续在乡镇(含片区)站从事农技推广工作10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时间);地市级及以上相关机构人员须连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0年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人员连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0年以上。曾获贡献奖的人员不再申报。

(三)合作奖。目标任务明确、具有可持续的合作方式,形成协同推广机制,形成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技术或模式;带动区域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对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对类似区域具有重要引导和借鉴意义。项目要求两个及以上系统(其一须为农技推广系统)的多家单位在基层紧密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连续合作3年(含)以上。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成果申报。4月20日-5月6日,各申报单位推荐上报,各市以正式文件统一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厅属单位直接上报)。申报前申报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

(二)成果初评。5月7日-10日,省农业农村厅丰收奖省级评审小组初评。

(三)初评成果公示。5月11日-15日,省农业农村厅对初评结果公示。

(四)网络填报。5月16日-20日,通过初评的成果和个人登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njtg.nercita.org.cn)”,进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与管理平台”模块填报。

四、指标分配

每个市(区)推荐奖项不超过6项,其中成果奖一等奖最多1项,二、三等奖最多2项,贡献奖最多2名,合作奖最多1项。每个厅属单位推荐奖项不超过4项,其中成果奖一等奖最多1项,二、三等奖最多1项,贡献奖最多1名,合作奖最多1项。各成果只能参与一个奖项申报,申报成果奖一等奖即不能再申报成果奖二、三等奖。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单独组织申报。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和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程序办事。要把丰收奖奖励工作作为促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激励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措施抓紧抓好,按期完成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得作为丰收奖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丰收奖的主要完成人。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丰收奖一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不参加评奖。

(三)未进入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及单位不能参与丰收奖申报。

(四)相关表格资料请在农业农村部官网下载(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2204/t20220414_6396365.htm)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联系人:陈  妮、王晨光, 联系电话:029-87316910,邮 箱:nyt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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