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内江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审计局组织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自去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审计工作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治蜀兴川内江实践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市审计局审计和调查单位52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7.62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3.85亿元,核减投资2.69亿元;提出审计整改建议129条,推动建章立制18项;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线索11件。
审计情况表明,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总体较好,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加大资金和项目预算执行清理核查力度,清收盘活资金6472.89万元。进一步完善“四本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控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偿还核销地方政府性债务5.38亿元,政府性债务余额控制在省财政批复的限额以内;积极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全市教育、卫生、产业扶持、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四项扶贫基金累计规模达2.49亿元,投入8797万元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投入4.8亿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持续加大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财政“八项支出”较上年增加13.7亿元、增长45.98%,更多向教育、民生等领域倾斜。市级实现上级补助收入76.64亿元,较上年增加19.69亿元、增长34.57%,保障环境保护、交通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项目投资稳定增长。
一、市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8亿元、支出58.11亿元,结转7261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1.0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2.74亿元、支出21.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225万元、支出308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5.88亿元、支出38.8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账表差异302万元,影响了个别支出科目的准确性。
(二)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
1.预算审核不够严格。34个单位预算增幅超控制限额,涉及5516.13万元;2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结余(结转)资金7089.68万元。
2.预算资金未直接下达到用款单位。市财政局通过主管部门转拨下达13笔专项资金1.06亿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
1.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年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涉及56个项目1.74亿元。
2.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未公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未向社会公开;市级各预算单位未公开预算绩效完成情况。
3.预算绩效管理文件未及时修订。《内江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于2018年3月19日失效,新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尚未修订出台。
(四)部分制度不够完善和执行不到位。
1.预算调剂制度不够完善。市财政局未出台支出科目“类、款、项”方面的调剂审批制度,30个预算单位调剂支出科目,涉及6945.89万元。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较为薄弱。257个单位10568台电脑等重要资产未指定专人使用或保管,涉及5490.3万元。
3.财政票据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单位财政票据结存数与市财政局的记录数存在较大差异。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首次对全部市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重点对12个部门(单位)开展了现场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报还不够规范。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其他支出”占86.89%、73%;市城管执法局、市统计局等6个单位决算报表与财务账数据不一致;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人为调账影响决算11.2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市统计局、市民政局等3个单位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20.35万元。二是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预缴次年住房公积金9.12万元。三是“三公经费”管理不够到位,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存在公务接待审批不规范的情况。
(三)差旅费补助标准执行不够严格。市统计局、市民政局2个单位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的情况。
(四)财政资金支付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市救助管理站、市民政局等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使用现金结算共计79.44万元。二是市土地统征和开发整理中心的动迁还房维修、市救助管理站的家政服务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49.99万元、94.7万元。三是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多计“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05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3651.73万元。
(五)单位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市救助管理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个单位存在未按程序处置国有资产、报废固定资产未向主管部门申报、资产管理未落实到责任人的情况;市城管执法局资产账面价值比资产台账少1667.61万元;市救助管理站、市民政局等4个单位漏记固定资产25.84万元。
除了对上述12个单位开展审计外,利用数据分析结果,组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防办等11个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目前,市审计局已收到问题整改报告11份,大部分单位已纠正了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三、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了东兴区、隆昌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东兴区、隆昌市出台了乡村振兴规划和方案,为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机制制度保证,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相关扶贫政策等方面取得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振兴统筹规划不够完善。隆昌市1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集中处理;东兴区1个市级试点镇、3个试点村的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较慢。
(二)部分基础性工作较为薄弱。东兴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未完善合同备案制度和县、乡(镇)分级审查制度;东兴区1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隆昌市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未依法建账核算。
(三)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东兴区气象局、隆昌市农业农村局挪用涉农资金9.73万元、6.47万元;隆昌市未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因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造成151.66万元涉农资金滞留在乡镇财政。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围绕风险防范、应对和处置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农信社风险防范的审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审计结果表明,市级相关部门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违规举债势头得到控制,风险总体可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不够完善。债券转贷资金2.17亿元下达下级财政时间超5个工作日,不利于下级财政及时安排使用债券资金。
2.资中农信社金融法规政策执行不够规范。一是“账销案存”贷款催收不力,涉及本金81.49万元,利息88.35万元;二是信贷管理方面,9.69亿元的信贷资金在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等方面还不规范。
(二)精准扶贫方面。对市级和3个县(市)开展了扶贫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扶贫专项推进方案,推动了教育、文化、健康、社会保障、易地搬迁等任务落实,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扶贫工程保证金管理不到位。资中县银山镇中心学校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5.86万元,资中县卫生和计生局提前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5.23万元。
2.隆昌市8个镇未按进度拨付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4.49万元。
(三)污染防治方面。审计了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对威远、资中经济开发区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方和部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推动环保问题整改见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污染防治政策执行不够到位。资中经开区8户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手续,5户企业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1户企业未按规定对排放废气进行监测。
2.废物管理和处置不规范。威远经开区6户企业、资中经开区2户企业废物贮存不符合要求;资中经开区3户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处置、3户企业危险废物处置未向资中县环保部门申报,2户工业固体废物企业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全市审计机关持续对各级各部门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积极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市中区未及时清退涉企保证金15.51万元;隆昌市公路养护管理段未及时清退工程履约保证金85万元。
(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较缓慢。东兴区、资中县、威远县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7个项目未按期完工,涉及1152.31万元;资中县农林局未及时足额拨付基层农技推广等项目资金37.28万元。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市新城办、内投集团实施的22个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对内江城市过境高速公路等3个省重点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对13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级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地发挥有效投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相关政策执行还存在薄弱环节。谢家河西侧安置还房等4个项目超过立项审批两年后才开工建设;西林大道北延线安置还房、五星小学整体还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省道206线(内江段)路面大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工程价款结算事项。
(二)建设管理问题依然存在。一是省道206线(内江段)路面大修改造工程、汉安大道西延线道路项目景观工程等项目,未按招投标或比选程序确定勘察、设计或监理单位。二是东兴大道北延线等3个项目开工前未取得水土保持批复,西林大道北延线安置还房(一期)等3个项目开工前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核,西林大道北延线道路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项目竣工决算编报不够真实。送审的13个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41.83亿元,在建设单位自行核减3.79亿元的基础上,审计再次审减2.69亿元,综合审减率6.43%。
七、审计推动构建执纪监督合力情况
(一)积极参与巡视巡察和专项督查等工作。从全市审计系统中择优选派35人组成审计专业巡视巡察人才库,并先后抽调24人次参加省委巡视和市、县巡察工作,先后抽调104人次参与各级纪委监委安排的专项工作,努力发挥审计专业性、政策性强的职能作用。
(二)严格依法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市审计局向市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1件,目前已处理责任人员24人。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流程,提升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确保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合法、规范、完整。规范和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和不相容岗位分离等制度,促进严格依法理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二)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领域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压实业主单位和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对项目管理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推动政府投资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效治理,强化概预算约束,严控政府投资规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对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全面推进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公共基础设施、金融企业、国有企业等4个方面的资产统计、清查、核实制度,规范资产处置和资产收入管理。通过定期清查盘点、专项监督检查、管理绩效考评等方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印送各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并依法向社会公告相关审计结果。审计指出问题后,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整改,市审计局将依法开展审计执行检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调研,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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