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分险基金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2020年9月11日,内江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内江市中心支行、内江市金融工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江监管分局、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五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内江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分险基金操作规程》(内财规〔2020〕2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操作规程》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2020年6月30日《内江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分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但《管理办法》主要确定的是分险基金的纲领性条款,关于合作银行的选择、资金存放额度的分配、银行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分险基金的申报和审批具体流程及相关要求以及分险基金代偿后续监督管理的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为规范内江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分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优化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险,特制定《操作规程》。

  二、《操作规程》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正文共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内容为分险基金适用范围、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

  第二部分是合作银行。明确合作银行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及存放指标额度的确定流程。内江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分险基金向内江市域内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凡符合基本条件的金融机构均可提出合作申请,由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内江银保监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同审核申请合作银行资质,确定是否纳入合作范围,并依据《内江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基金合作银行存放指标评分办法(暂行)》联合对首批合作银行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合作银行资金存放指标。

  第三部分是贷款的发放。对本基金支持的中小微企业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明确借款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及金融机构贷款审批、小微企业户数下限、贷款年限等要求,确保分险基金支持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将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性支出,并细化金融机构备案的具体内容,方便财政部门掌握贷款发放的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是资金申报、审批流程。

  第五部分是基金监管。市财政局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有关信息,对合作业务中信用贷款不良贷款率超过5%的或关注类贷款率超过12%的暂停新增业务合作。

  第六部分是附则。就《操作规程》的有效期等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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