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第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9〕60号)文件。
二、政策依据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成办函〔2019〕60号)、市城管委印发《关于成立成都市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成城发〔2019〕45号)。2020年4月17日,区政府以新都府办发(2020)4号文件,主动公开,向各镇(街道)、园区和区级部门下发了《成都市新都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为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破解违法建设治理难题,提出健全违法建设治理体制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和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设等三项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结合全市违法治理工作,明确全区10项工作措施。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实施存量销账管理。二是建立三级巡查机制,制止新增违法。三是分类整治,消除存量。四是加大处罚,提高违法成本。五是落实物业责任,加强监管防控。六是部门联动,限制使用登记。七是实施信用管理,强化联合惩戒。八是运用法纪手段,发挥党员干部作用。九是强化过程管理,加强源头管控。十是强化示范引领,创建无违法社区。
(三)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经费保障。三是加强法制保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五是加强考核问责。
四、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科室: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科
解 读 人:何雪东
联系方式: 028-83010075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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