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和意义
为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引导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开创我市畜禽养殖转型升级新局面。
(二)制定依据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依法科学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以及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办〔2019〕52号)中“排查辖区内禁养区划定依据、范围、面积等情况,对发现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禁养区的情形,及时调整禁养区划定方案,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主要内容
《彭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划定依据共11条,主要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统一公开
(三)解释机关
解读机构:彭州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彭州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28-83870193;028-83882706;028-60432743;028-83706133。
原文件: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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