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背景
近年来,崂山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区各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崂山区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突能力稳步提升,应急管理改革迈出坚实步伐。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崂山区应急管理总体仍处于爬坡过坎期,面临的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安全生产水平、应急处置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革创新持续改进。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百年梦”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崂山区建设开放创新宜业怡居的山海品质新城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崂山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于全区“战略北进”部署实施,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动崂山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的编制依据
《规划》着眼长远、把握大势,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方面,注重与省、市规划的衔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围绕应急管理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全面对标《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与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紧密衔接,确保在方向和目标任务上与国家、省、市保持高度一致。
另一方面,注重与崂山区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严格遵照《青岛市崂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崂山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同时加强与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全力构建多灾种应对、多部门协同、跨领域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体系。
三、规划的主要特点
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主要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着眼组织体系建设、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响应指挥、救援处置、恢复重建等应急管理全过程,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是树牢“一个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始终把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二是坚持“党建统领”。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应急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各方面。
三是突出“两大领域”。聚焦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两大领域,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坚持防救结合、科学应对,坚持整体统筹、一体推进。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坚持创新驱动、科技支撑,加强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推动新技术、新装备在风险感知、管控以及应急指挥、救援、保障等方面的应用。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分4个部分,共10个章节。
(一)确定了发展目标
《规划》系统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设定了1个总体目标、5个分项目标和9个具体指标,力争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全区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实现对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全面有效防控与应对,全区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进一步下降。
(二)提出了主要任务
围绕崂山区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应急指挥救援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工作等要求,重点提出了提升“应急管理、精准治理、综合防御、协同处置、科学处置、监管执法和综合保障”七个方面的能力建设任务。
1.健全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积极发挥“三委三部”职能作用,全面统筹全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突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理顺应急管理责任链条,严格“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职责。
2.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精准治理能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度融合,强化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燃气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城乡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提升全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3.健全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升综合防御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研判评估,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全区灾害防治能力;完善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机制,提高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保障水平。
4.健全应急指挥救援体系,提升协同处置能力。优化突发事件现场决策指挥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各类突发事件的协同处置能力;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的建设,提升全区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过程管理。
5.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提升科学处置能力。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健全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统筹指挥信息网、无线通信网、电子政务网和互联网建设,做好应急卫星通信终端配置工作;健全应急资金保障体系,严格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问责资金使用管理。
6.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区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执法职责,强化基层属地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行分级分类执法,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有效促进企业依法安全生产。
7.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加强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优化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切实提升基层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初期应急处置等能力;持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保险机构风险防控作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强化应急管理科技支撑,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
(三)明确了重点工程
以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时期战略任务为重点,《规划》提出了12项重点工程项目,主要有区级应急指挥平台升级工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建设工程、智慧安监云平台建设等等。
(四)制定了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聚焦重点,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三是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分阶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准规划落实偏差,提出对策建议。
五、关键词解释
1.三委三部:三委指“崂山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崂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崂山区人民政府减灾委员会”。三部指“崂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崂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崂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上均为崂山区政府设立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减灾救灾工作和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含台风防御)、抗震救灾等工作,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均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机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2.三个必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三个必须”是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崂山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姜兆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6628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