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李沧区“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李沧区“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李沧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李沧区“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青岛加快打造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的重要窗口期,也是实现新时代李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为更好发挥金融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青岛市李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李沧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落实新时代新要求,抢抓机遇迎难而上
  (一)李沧区“十三五”金融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李沧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山东省、青岛市各项决策部署,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融资结构更加完善,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梯队初见成型,全省首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落地运营,加速融入青岛建设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大局,搭建供需对接桥梁,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金融生态逐渐完善,全区金融领域信用环境不断优化,金融业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金融运行量质双升。“十三五”期间,全区金融业增加值达到38.83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为7.1%,年均增长8.3%左右。金融业区级税收达到3.44亿元,年均增长16.0%左右。金融门类不断丰富,拥有各类金融机构120家,其中,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山东省首家)1家、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1家、银行机构23家、证券机构9家、保险机构54家、期货公司2家、第三方支付机构1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9家、地方金融组织20家。全国性法人金融机构2家,包括山东省首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联储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全省最大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青岛汇泉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落地李沧,全省注册资本最大且首家经营区域覆盖全省的小额贷款公司-青岛城乡建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业务能力不断攀升,开创了李沧区金融业态发展新局面。“十三五”时期,全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共发行25只基金产品,管理规模共计95.59亿元,4人获评“齐鲁金融之星”,4人获评“青岛市金融之星”,金融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搭建供需对接桥梁,不间断摸底排查辖区企业融资需求,并迅速反馈给辖区金融机构,探索提出银行上门送温暖等服务模式,补齐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联系交流短板。引导30余家金融机构通过山东省金融辅导系统、青岛市“金企通”融资服务平台、区企业开办查询系统、科技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金融服务,陆续筛选经营良好的地方金融组织入驻“金企通”。引导辖区银行通过“科技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给科技型企业提供常态化、系统化金融支持和服务,支持制造业依托平台赋能实现转型升级。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引导小贷机构推出“诚e贷”、“政采快易贷”等创新产品,“诚e贷”作为省内首个在线供应链金融平台,累计为中小企业放款1200余笔,累计贷款21亿余元。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力度,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携手企业共渡难关,引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企业纾困。
  融资结构更加完善。积极推动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逐级推进企业资本市场发展。深入企业实地调研,深度开展优质企业挖掘工作,走访企业100余家次,建立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搭建与企业良性互动的开放性平台,与上交所、深交所建立友好互动联系。企业上市辅导培训常态化开展,开展“万名企业家资本市场培训”专项行动,组织参加公益培训22场、参训800余人次,服务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通过持续培育和精准服务,李沧区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梯队逐步完善。“十三五”时期,稳步推进青岛食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助力泰德轴承在青岛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中特科技、全掌柜科技2家企业入选全省首批科创板上市培育库,累计推动44家企业股改,拓宽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共有5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223家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四板)挂牌。
  金融监管持续加强。成立李沧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优化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健全地方协调机制、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形成“一行两局”和地方政府分工负责的金融监管架构。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力度,监管能力和质效不断提升,持续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健康规范发展。健全风险排查及监测预警机制,编制《李沧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定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对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风险捕捉和预警能力不断加强,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筑牢非法集资“防护墙”,辖区P2P网贷机构全面出清。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关口有效前移。辖区不良贷款率保持低位,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政策体系逐渐完善。“十三五”以来,李沧构建了一套有利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机制,完善了一系列有利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考核指标和考核体系,全区信用环境不断优化。在市级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李沧区出台了《李沧区促进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李沧金办发〔2017〕9号)、《李沧区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李沧金办发〔2017〕10号)、《李沧区促进经济发展扶持政策》(招2019-2)等政策,为金融生态体系完善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新发展阶段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资源能否有效配置是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金融部门和金融从业人员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地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衰退,我国在全球经济体中率先实现复苏并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将促使更多的国际金融资源加速向我国转移,我国长期坚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推动金融体系结构性改革。同时,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加之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国家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盛行等不利因素影响,全球金融市场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动荡。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将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随着各类金融体系结构化调整的监管举措逐步落地,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建立现代金融体制,融合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更大范围、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同时,我国将在一个更加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发展,加之国内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弱项,金融领域面临的困难和风险增多。
  从省内看,山东正处在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关键时期,聚焦聚力以“四新”促“四化”,把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把金融产业作为支撑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战略产业来发展。青岛市是省内金融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城市,在全省各地中金融组织体系最为完整、开放程度最高,金融人才最集中,发展基础最雄厚。青岛是国家唯一以财富管理为主题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城市、国家第二批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拥有全部七大类金融牌照(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和金融科技中心。
  从李沧看,历经“十三五”时期追赶发展,各类创新要素加速集聚,综合实力、发展潜力、治理水平、城区形象实现全面提升。全区具备良好的金融业发展基础,围绕打造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所产生的金融需求,从引进公募和私募机构、搭建融资供需平台、推动企业上市、优化发展生态等方面共同发力,以生态思维改良金融业发展土壤,发挥现有平台优势,借助山东省首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落户机遇,促进更多金融活水“浇灌”本地高科技含量企业,助力李沧区形成“科技+金融”的显著优势。
  “十四五”时期,李沧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较多。一是总体规模较小,区域金融竞争优势不够突出。二是金融产业重大支撑项目较少,新兴业态的培育成效尚不明显。三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足。四是化解金融风险任务依然艰巨,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与水平需进一步增强。
  立足于新的开局,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李沧区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通过搭平台、建载体、引机构、优环境,推动金融集聚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突出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推动李沧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开创李沧金融新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抓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建设契机,以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为目的,充分挖掘自身地缘、产业发展基础、院士团队优质资源、兴华基金品牌等所具有的特色优势,以牢牢把握金融服务李沧区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为核心,加大金融对新旧动能转换、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业态集聚,拓展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两大渠道”,增强金融供给能力,扎实推动扩大金融双向开放、防控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环境“三大举措”,构建与李沧区打造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不断增强李沧区金融业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为李沧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金融与经济发展水平相统一。牢固树立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宗旨的理念。聚焦“四新”经济、科技创新、城市更新和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不断增加金融服务供给,优化服务结构、丰富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业的重要支撑与促进作用,为产业结构优化和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持续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努力实现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全面发展与突出重点相统筹。加强金融、社会、经济等多要素的统筹协调,围绕支持实体经济促进李沧金融机构全面发展的同时,树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理念,突出区域特色,把引进新金融主体、壮大李沧重点金融机构实力、发展金融科技等新兴业态放在优先地位,积极培育竞争力强、服务高效的区域金融体系,推动构建李沧金融产业新发展模式。
  --加快发展与强化监管相协调。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强化监管的关系,既不单纯追求发展而放松监管,忽视风险的客观存在,也不过分强调风险防范而导致发展停滞不前。要努力做到“促发展”和“防风险”两不误,推进金融业安全稳健发展。
  --改革创新与风险防范相结合。落实国家、省、市经济金融政策,强化重点领域,改善薄弱环节。以创新求稳定,以稳定促创新。在改革创新中,牢固树立金融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构筑安全防线,妥善处理金融发展、金融创新和金融安全的关系,防范化解金融系统重大风险。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李沧区金融业规模进一步扩大,金融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区域金融体系持续完善,多元化融资格局逐步形成,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日益扩大,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坚固,金融生态体系持续完善,打造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发展试验区,为李沧区新旧动能转换全面实施提供强力支撑。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迈出新步伐。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优质金融产品供给不断丰富,金融投入产出比、成本收益比大幅提升。金融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绿色经济、民生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人民群众合理金融消费需求得到极大满足。
  --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传统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引进新型金融机构,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基本完成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逐步建立起种类齐全、分工清晰、定位明确、竞争充分、服务高效的金融市场体系。到2025年,全区各类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50家,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提高,力争达到7.5%左右。
  --多元化融资格局开拓新局面。从主要依靠间接融资向多元化融资方式转变,拓展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题,匹配经济发展。支持区域公募基金增强实力,积极开拓市场,加快推动其规模实力进入行业头部梯队。到2025年,力争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5家左右。金融业资产规模稳步增长,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进一步增加,力争管理规模突破300亿元。
  --金融双向开放程度达到新水平。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步伐加快,抓住重大战略机遇,打造“科创金融”特色牌,积极融入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世界知名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城市建设,强化内外金融区域协作,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合理引导资金流入和流出,提升李沧区金融体系的活力和竞争力。
  --金融监督管理体系得到新提升。逐步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内部控制、社会监督、地方协调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完善风险防范处置手段,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到2025年,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金融生态体系建设实现新进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强“金政企”三方互动,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评级在规范市场行为中的作用,规范金融活动,稳定金融秩序,信誉良好、创新活跃的金融发展环境得到显著完善。
  三、聚焦新旧动能转换,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把握新旧动能转换方向,加强“金政企”三方互动,推动金融向科创、普惠、绿色方向发展,优化重大项目金融保障,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为李沧区新旧动能转换全面实施提供强力支撑。
  (一)支撑辖区新旧动能转换
  响应青岛市15个攻势和13条产业链目标任务,聚焦李沧区新能源、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商务商贸等重点领域,支持金融机构针对主导产业、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通过信贷、融资租赁、信托等间接融资工具和债券、股权、风险投资等直接融资工具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吸引各类金融资源集聚,积极推动特色专营金融机构设立、开发符合“四新”经济特点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完善金融投融资体系,增强金融服务产业转型发展能级。
  (二)加强“金政企”三方互动
  依托山东省金融辅导系统、青岛市“金企通”融资服务平台、区企业开办查询系统、科技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充分释放互联网、政府信用数据价值,利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升级,吸引经营良好的金融机构入驻,提供金融服务,进一步扩大企业融资渠道,解决制约金融服务供需双方信息不畅的瓶颈问题,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获得资金支持。
  改进金企合作方式。促进金企双方精准对接,支持金融机构与企业间建立定期交流制度,采取线上线下等模式,开展小范围多频次金企对接活动,推动金融服务进园区进企业精准对接,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针对性,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优化政金交流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完善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将金融机构的短期逐利动机与政府经济发展长期目标进行有效结合,建立新型政金企关系,力争实现经济金融发展双赢局面。
  建立融资项目数据库。将企业的融资需求录入数据库,并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融资项目信息,加强资源整合,强化政策配套,为重点项目、企业建设提供“保姆式”服务。
  (三)构建科创金融体系
  鼓励设立科创金融专营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科技企业特点,设立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稳妥开展外部投贷联动。积极创新科创金融服务和产品,探索为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创新型、多元化融资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中长期技术研发贷款,鼓励发展小微金融等科技创业金融服务方式,推出更多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积极引导业务流程、商业模式创新,引导银行创新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遵循科技创新企业成长规律,引导金融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塑造“科技+金融”优势生态。借助兴华基金落地李沧契机,不断加固金融助力科技创新“短板”,弥补金融支持与科技创新衔接不畅的“漏点”。推进形成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到资本市场的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的现代科创金融生态,让“金融血液”流入科技创新毛细血管,提升现代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水平和能力。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股权基金投资作用,支持地方金融组织积极探索服务科技创新的新模式,多举措、有层次地推动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科技+金融”显著优势,推动私募基金总规模不断扩大,促进创投风投集聚。依托青岛国际院士港技术交易中心积极引进技术咨询评估、创新成果估值、融资信用担保等特色金融业态,打造金融、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李沧“科技与金融”新特色。
  (四)突破普惠金融发展
  秉承金融为民、普惠民生的发展理念,多渠道、全方位解决企业融资需求,鼓励辖区金融机构推动业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双创新,加大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扶小助微,展现金融担当。
  推动融资扩面增量。提高金融机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金融资源均衡分布,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参与金企对接,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引导各类金融服务主体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加大对李沧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高支持比例,扩大支持范围。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增强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扩大业务范围,加大创新力度,增强服务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首贷培植工作,持续加大续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推动金融机构采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大资源倾斜力度。
  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面向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持续构建高效、低成本的中小微融资渠道,促进金融业与中小企业的共同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对小微企业的信息服务,致力于解决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构建信息畅通的金融服务渠道,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提高贷款可获得性。二是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将信用评价、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同融资担保业务进行有机结合,鼓励引导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共用,支持银行通过科技赋能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效率。
  强化发展民生金融。适应群众多样化民生需求,建立健全广覆盖、分层次、差异化的民生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失业人员、困难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的金融帮扶力度。保障老弱病残或弱势群体在支付等领域的基础金融服务需求,促进金融服务均等化。提高保险参与公共管理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强化保险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功能。支持消费金融公司依法依规开展消费信贷业务。
  (五)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健全绿色金融制度。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导金融机构提高绿色资产规模和比重。推动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
  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和产品。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等专营机构,鼓励发行绿色金融债、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探索开展环境权益贷款、能效贷款等产品,发展绿色信托、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鼓励保险机构发行绿色保险、深化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从严把握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的信贷投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助力青岛低碳城市建设,为青岛绿色发展赋能。
  完善健全绿色金融组织。完善绿色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库,支持金融机构充分运用企业环境信用等绿色信息。加强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协同,合力推动金融资源流向绿色生产、绿色交通、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技术创新等领域。
  (六)优化重大项目金融保障
  支持金融机构争取总部金融资源和政策倾斜,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的金融保障。构建重大项目的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注重引导辖区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的深度沟通,为项目提供个性化资金解决方案,保障重点领域产业项目落地。深化重点项目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引导对接中国PPP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加强市场化引导,释放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投资的内在活力。
  四、推动金融业态集聚,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树立金融产业化理念,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以及地方金融组织相互依托、协同发展,积极发展新兴业态,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有效激发金融各行业的潜能,发挥金融整体功能,奠定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基石。
  (一)激发金融业发展活力
  传统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健全银企合作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注入、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金融资源,巩固银行、保险、期货、基金、证券等传统金融机构地位,充分发挥资金动员和配置能力,引导李沧区银行业优化信贷结构,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投放,引导资金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城市有机更新等领域,促进金融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发挥金融资源集聚效应,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传统金融机构服务模式创新,深化平台化服务战略,增强特色服务优势,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实力。
  地方金融组织产品创新。突破现有地方金融组织规模较小、产品单一局限的问题,鼓励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针对不同的普惠金融需求,增加金融服务层次,丰富金融产品,实现金融产品的标准化,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服务。进一步发展融资担保公司,加强与国家、省、市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合作。有效发挥融资租赁公司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技术升级改造等重要作用。引导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利用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满足地方企业融资需求,助力企业转型发展。支持商业保理公司创新应收账款等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的加强合作,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壮大。
  新兴金融业态培育发展。支持发展网络征信、科技保险、数字金融等新兴金融科技业态,重点发展区块链金融技术,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新应用。支持金融机构与零售商合作,推广数字货币,提升互联网金融科技水平,助力消费金融发展。
  引导金融业态集聚发展。以提高李沧区金融业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通过外来招引与本土培育,集聚金融产业、人才、资本等要素,推动金融载体建设,着眼于金融生态体系打造,充分利用李沧区位优势,面向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需求,以李村商圈为重点,布局金水路、巨峰路沿线,促进金融产业集聚,助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建设,打造李沧区特色的“金融名片”。
  (二)推动金融业数智化
  推动金融机构数智化引领。支持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金融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满足多元化场景需求。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在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网络金融服务手段的投入,加快推进人脸识别、声纹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安全应用,快捷便利地解决公众日常金融需求。探索在智慧银行建设、智能投顾、风险管理、普惠金融等方面创新应用,积极开展数字化经营和新金融实践。支持保险公司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提升投保咨询、风险管理、查勘定损和快速理赔等服务水平。
  引导供应链金融创新。抢抓青岛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发展契机,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围绕李沧区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物流业等重点领域龙头企业,推动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一企一策”服务,制定覆盖上下游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聚焦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以金融科技推动金融业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
  推进“金融+科技”发展。加强顶层设计,以数据为基础,以技术为手段,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依托院士团队优质资源,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金融领域的研发创新应用,推动“金融+科技”的深度融合,促进金融服务提质增效、规范运行。支持政府引导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技术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经营运作规范的金融科技企业。加强与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综合应用互联互通,有效整合政府扶持政策、政务数据、金融机构等资源,构建李沧线上金融生态,致力于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持续放空金融风险,引导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构建“金政企”信息畅通的金融信息服务网络,打造金融科技产品生态圈。
  (三)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集聚优质金融机构。力争承接一批一线城市金融资源外溢转移,进一步提升城市金融聚集度,积极争取尚未在李沧区设立机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来李沧发展。加大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工作力度,加强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沟通联络,实施有利于银行落户的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推动理财业务规范转型,促进理财资金以合法、规范形式进入实体经济。制定和完善各类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进一批经营规范、治理良好、业绩优良的知名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为李沧区企业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做优地方金融组织。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科技化发展,发挥地方金融组织在经济及特色产业中的金融“毛细血管”作用,打通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最后一公里”。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利用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壮大资本实力,规范公司治理,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支持组建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加强服务指导,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引导典当行回归典当本源,支持典当行产品升级与服务创新,鼓励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提升服务小微企业能力。
  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吸引发展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助贷机构、担保以及各专业中介行业组织,丰富中介机构门类,全流程对接金融需求,支持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持续壮大,提升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和公信力。支持与金融相关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资金和保险经纪等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鼓励发展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客户服务等服务外包业务。支持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业态,开展多元化经营。
  联动辖区金融机构。加强辖区金融机构对话交流,完善区域内金融合作机制,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提高要素流动效率,激发金融产业发展活力。鼓励辖区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合作,延伸金融服务链条,为企业提供贷款、股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险等多元化、综合性、组团式的金融服务。
  五、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增强金融供给能力
  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发挥公募基金优势,紧抓青岛市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建设机遇,培育创投风投市场主体,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优质企业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让金融力量成为实现李沧区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发展的“助推器”。
  (一)推动企业改制上市
  强化重点辅导工作关键。分类引导上市挂牌,鼓励龙头企业主板上市,支持符合“4+5”科创属性企业科创板上市,推动创新创业类企业、传统产业与“四新”经济深度融合企业创业板上市。跟踪泰德轴承实现1-2年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瞄准中特科技、中瑞车联、海研电子、太平洋水下科技、全掌柜科技等优质企业开展重点辅导,推动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上市。“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5家左右企业上市。
  完善上市辅导工作机制。精准加速上市进程,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鼓励支持力度,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促进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缓解企业上市成本压力。成立上市工作辅导专班,实行重点拟上市企业区级领导“一对一”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上市过程工作协调推进力度,及时解决上市培育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上市原则,助力企业加速迈进资本市场。探索搭建企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中介机构的交流平台,引导上市辅导机构尽早介入企业上市规划,引进专业人才,帮助企业在前期准备、上市路径选择等方面获取专业意见。结合青岛市“资本市场培训行动”,聚焦聚力,精准发力,深度开展李沧区重点企业培训,全面提升辖区企业家参与资本市场意识和能力。
  不断完善企业上市梯队。依托青岛-亚马逊联合创新中心、青岛国际特别创新区、信联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聚焦省十强产业、“四新”经济等重点领域,重点深入挖掘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瞪羚、独角兽、小巨人等一批科技含量高、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及时输送到上市后备资源库。建立部门横向沟通机制,加大对科创、高新技术、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上市潜能大的优质企业培育扶持,协调联动相关部门开展企业上市相关政务事项直通车服务,推动科研、项目、技术等资源向重点后备企业集聚。定期组织交流上市改制动态,更新上市需求,帮助企业明确上市工作任务及过程中的时间要求,研究上市遇到的问题和阻碍,减轻企业上市压力,推进企业上市步伐。“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企业达到8家左右;积极引导企业改制,力争完成股份制改革企业10家左右。
  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支持上市公司稳健经营,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规则,加强治理状况信息披露,严格依法合规经营。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充分依托资本市场,引导上市公司兼顾发展需要和市场状况优化融资安排,鼓励企业借助品牌治理、融资等优势,注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主业,争做全国同业领头羊。积极完善上市公司与其他企业互动发展机制,充分发挥青岛食品等上市公司核心带动作用,拉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共同打造良好产业生态,推动李沧经济布局与资源配置优化提升。
  加强资本市场宣传。广泛深入开展企业上市宣传,帮助企业提升对接资本市场的意识,积极推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全力支持上市公司展现优秀企业形象,积极引导上市公司互学互鉴、共同奏响李沧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美好乐章”。

专栏1李沧区“十四五”拟重点培育上市企业名录

u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u    中特科技工业(青岛)有限公司

u    青岛中瑞车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u    青岛海研电子有限公司

u    青岛太平洋水下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u    青岛全掌柜科技有限公司

u    青岛麦科三维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u    青岛天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u    青岛方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    青岛云裳羽衣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u    青岛戴姆雷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二)发挥公募基金优势
  发挥公募基金长期价值。借助山东省首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落地国际院士基金港机遇,积极推进兴华基金与各银行等机构建立战略合作管理,积极拓展合作空间。推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引导中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优化投资者结构、推广价值投资理念、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提高拓展财富管理层级。鼓励建设“平台+人才”服务模式,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能力,聚集金融高端人才,吸引国内外知名资产管理机构,让兴华基金成为李沧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助力者”。
  支持公募基金发展壮大。鼓励公募基金深入分析零售财富管理市场持续增长、资管机构化程度提升、养老金顶层改革提速、资本市场改革深入、资管新规进一步落地、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加速等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大力拓展零售资金来源,加强与辖区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支持李沧区公募基金发展壮大,妥善防范化解市场系统性风险。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及养老资金理财需求的增加,支持公募基金在养老投资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促进创投风投集聚
  引进培养创投风投机构。一是积极引进创投风投机构。面向国内外创投风投机构开展招商工作,采用市场化招商方式,发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平台作用,建立招商跟踪对接机制,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管理规范、影响力强的品牌机构。二是大力培育创投风投市场主体。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相关主体在李沧区发起和参与设立创投风投机构。促进金融机构和专业规范的财富管理机构与创投风投机构紧密互动、合作发展。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创投风投机构。
  促进创投风投机构与实体经济对接。完善创投风投与项目路演常态化对接机制。积极建设具有自身特色优势的项目路演平台,鼓励李沧区实体企业积极参加路演,吸引李沧以外项目来李沧区路演。积极推动开放企业和项目资源,促进与创投风投机构信息共享。支持创投风投机构加大对各科技专项、科研基金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资力度。积极对接中国PPP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大型基金,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子基金,探索“基金招商”模式。支持组建“硬科技”投资联盟,助力李沧区科技创新发展,探索建立以展示、一体化的股权投资服务体系,完善落实股权投资在李沧注册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推动股权投资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深化合作,引导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推进资本市场有序开放。
  加强创新创业支持。鼓励创投风投加大对“双创”的金融支持,打造“双创”平台;推动发展各类引导基金,加强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协调联动,发挥创投风投机构金融实力,鼓励创投风投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型产业项目和科技型企业资金支持。引导社会多元化资本共同投资人才创新创业,形成“政府基金+子基金+社会资本”的创投基金群。
  六、发挥李沧金融优势,扩大金融双向开放
  把握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全面扩大契机,积极融入“财富青岛”大局,立足李沧自身实际,探索李沧特色金融发展道路,加强区内外金融区域协作,加快推进李沧金融业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不断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
  (一)借力机遇发展李沧特色
  抓住青岛共建“一带一路”、RCEP协议签署等重大战略机遇,充分利用李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广泛汇聚优质金融资源,持续加大区域性科创金融建设力度,打造“科创金融”特色牌,积极参与区域科创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做好“金融守护者”,用专注化、专营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做专、做细、做实科创金融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与金融业融合发展,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应消费新趋势,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深化内外金融区域协作
  积极融入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以更加有力的政策、更加完善的措施、更加周到的服务、更加优化的环境,进一步完善财富管理组织体系、市场体系、业务体系、环境体系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崂山区、市南区、市北区等地区金融合作,在业务创新、风险管控、人才培训等领域不断拓宽合作空间,建立常态化地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研究机制,为驻青金融机构增强产品设计、营销以及客户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针对性提供支撑保障,鼓励专业机构积极承接基金清算外包业务,规范开展合格境内外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工作。
  (三)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商贸领域企业信贷投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构建与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体系。提升法人金融机构开放能级,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募集资金,与外资金融机构在股权、业务等领域加强合作。积极融入青岛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大局、世界知名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城市建设,支持金融机构设立航运金融服务部门和团队,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航运金融的研究与规划,深化与航运企业的合作,大力发展航运贸易结算业务,提高服务的专业化程度,形成系列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模式。
  七、强化金融监管力度,完善风险防范体系
  毫不松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搭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系统,提高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一)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
  探索建立与本地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相适应的行业准入、日常监管、信息共享、风险监测等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力度,深化与市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用好“黑白名单”制度和监管科技,充分运用大数据加强舆情穿透分析,做到问题线索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分类监管,更好统筹监管资源,结合行业特点实施容忍度管理,在事前进行经常性政策指导,提高业务合规程度。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排查处置力度,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零容忍”高压态势。推动跨地区合作,依法协同查处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有效防范和应对跨区域风险。
  (二)完善风险防范处置手段
  始终坚守金融风险防控底线,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生命线,全面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配合市金融管理部门,开展区域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地方金融组织相关监管及风险处置工作,加强金融风险隐患排查,健全突发金融风险事件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
  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发展。鼓励地方金融组织丰富业务种类,创新金融产品,优化商业模式,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实现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鼓励筹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提升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能力。进一步规范民间资本公司行业管理,健全和完善李沧区民间资本风险监管体系,推动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典当行日常监管,推动典当行业整体依法合规经营。深化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清理规范,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金融风险监测。持续监测全区银行业不良贷款变化形势,督促银行机构深入排查评估潜在风险,及时制定不良贷款率上升应对预案;紧盯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区块链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金安工程”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线索,提示风险。全面推进将防范金融风险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充分激活风险防控的基层“神经末梢”。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积极性。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持续加大金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建立广覆盖、多渠道、可持续的金融安全宣传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和辖区群众增强金融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法治意识,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秩序安全稳定。
  八、出台金融扶持政策,健全金融环境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坚持服务导向,完善金融发展政策环境,深入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保护合法权益,推动李沧区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
  (一)持续优化金融产业政策
  围绕鼓励企业上市、支持风投集聚、打击非法集资等方面,强化政策环境,进一步创新金融机构落户发展的各项政策扶持方式,保持金融产业支持政策的相对优势。一是聚焦打造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根据李沧区经济发展重点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实际需要,研究出台相应资金导向优惠政策。二是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研究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办法,畅通中小企业发展绿色通道。三是对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处置不良资产涉及的各种行政费用、司法费用和地方税收等在事权范围内给予适当优惠。四是建立激励制度,对服务优良和产品创新突出的金融机构、金融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重点整合跨部门涉企金融信用信息,提升数据归集共享的广度和深度,打破信息孤岛。一是助推企业、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促进形成信用约束机制,培育和规范多元化信用主体,创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二是建立全区金融信息联系机制,加强与征信系统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在工商、税收、公安等政府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之间搭建渠道通畅、传递高效的金融信息网络,促进信息共享,提高信贷风险控制水平和投融资效率。三是加强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教育和个人征信知识的宣传,开展深化“诚信李沧”的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对金融领域失信行为进行宣传,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促进完善社会征信体系,营造重信用、讲信用的社会风气。
  (三)加强法制建设保护合法权益
  把金融法治建设作为推进李沧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各类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为辖区金融机构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规范辖区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大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和侵占投资人权益行为的宣传力度,发挥逃废和侵权企业“黑名单”反面警示作用,引导市场参与主体增强诚信和维权意识。深入开展金融素养教育,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金融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活动。
  九、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确保规划落实落地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加强规划实施评估监督,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和创新活力,合力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一)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制定并协调落实支持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扶持措施,协调处理全区金融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及时沟通,定期召开全区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建立与完善金融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大力推动促进金融业改革发展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全过程跟踪、动态监测、定期检查和评估,做实做深专项规划,健全规划信息公开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切实推进规划有序实施。四是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各级党政和企业领导干部开展金融知识、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调研等工作,使更多的经济金融部门、企业领导干部了解金融、研究金融、关注金融发展,提高运用金融政策和金融手段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经济金融结合,促进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的能力。
  (二)加大财政保障支持力度
  加大政府对金融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促进金融发展的要素保障和各项配套措施,每年区级财政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以扶持李沧区金融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市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促进推动重要平台、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金配置,做好项目审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上市、引入金融机构、金融创新发展以及对有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进行奖励,并相应制定资金扶持奖励和管理办法。
  积极发挥各级财政支持政策的叠加效应,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金融创新,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广阔的科技应用场景,引导李沧区金融发展资金多渠道、多样化投入。由区政府引导,并吸引有关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根据功能定位的不同,可以采用FOF母基金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母基金与直投基金混合的模式。根据国家政策和李沧区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
  (三)加快金融人才引培保障
  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力度,优化金融人才成长和发展环境,构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梯队发展、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保障人才以知识、技术、技能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鼓励更多人才向企业和产业集聚。建立熟悉业务且具有创新精神的中层金融管理人员和具有过硬职业素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金融人才梯队。充分挖掘青岛本地高校金融人才培养潜力,开展系统化人才培养,打造李沧区金融人才培养基地。
  优化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强化金融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发展活力,大力支持金融人才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等各类人才选拔,进一步激发广大金融技能岗位劳动者比学赶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及其实现形式,实行社会保险、困难补贴、社会救助等多种保障,为金融人才提供子女上学、家属就业、健康医疗等方面的优质服务,通过信贷、保险、证券、基金和担保等多种金融业态,给予人才创业、生活、消费、健康、养老、投资理财等定制化金融服务,提高人才在李沧发展的获得感。
  (四)加强组织协调评估监督
  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实质性合作,及时研究和反馈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领导部署,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切实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宣传统筹、进度统筹,形成规范有序、分工明确的推进机制。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核查、监督,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修订完善相关规划内容。创新评估监督方式,鼓励各类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实施监督,探索组织专家学者和第三方机构评估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对预期性目标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予以修正和调整。完善指标统计制度,加强规划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和透明度。
  (五)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推进
  强化主体责任,发挥一线部门作用,不断加强金融工作力量,发挥现有各项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尤其是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的密切协同,争取其对李沧区金融业发展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加强产融对接;在政企沟通桥梁纽带、招商引资服务方面积极发挥商协会的平台作用,联手联强以商协会建设促辖区金融机构发展,助力李沧区经济发展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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