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临政发〔20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2021年12月24日印发)
媒体解读:《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发布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图表解读:《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文字解读:《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文字解读:《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司法局局长陈霖解读《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媒体解读:《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发布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下一篇:李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李沧区“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23:17:56
中央财政已预下达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首批资金810亿元
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六大阶段,诊断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所处的阶段
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 鲁春丛
携手推动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
2024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在武汉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