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14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政策内容作如下解读。
为统筹推进我市标准化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特提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2025年发展目标及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目标和路径,分解了标准化发展的任务和计划,具有战略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特征,是重庆市“十四五”期间标准化事业的工作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实现“四个转变”: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四个目标”:全域标准化深度融合发展、标准化质量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化开放程度明显增强、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新增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10项以上,新增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0项以上,新发布地方标准500项以上,新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10000项以上,新培育发展团体标准300项以上,新建设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0个以上,新成立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0个以上,争创全国标准创新贡献奖5项。
到2035年,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有力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成为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八大主要任务
(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1.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
实施科技标准产业与联盟同步发展促进行动,鼓励优势、特色技术转化为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支持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和企业标准,将标准纳入我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奖范围。
2.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完善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制度,提高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支持企业参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二)标准化助推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3.筑牢产业标准化发展基础。
开展标准助力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支柱产业标准化,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路线图研究,在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领域加强标准研制。
4.推进大数据智能化标准化建设。
在前沿领域加强标准攻关,建立健全政府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加快大数据标准化建设,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三)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5.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支撑。
积极参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制定地方节能低碳技术规范和标准。
6.持续优化“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生态环境标准。
推进环保、土地、水利、林业、能源、气象、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等标准体系建设,提高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
7. 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
建立健全绿色农业发展标准,推动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生态旅游等标准,构建工程建设绿色标准体系。
(四)加快乡村振兴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8.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
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9. 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
推进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标准制定与推广,加强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和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区域统筹建设试点工作。
10. 加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标准化工作。
制定大健康标准,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进金融标准创新,动态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完善服务业地方标准体系。
(五)强化区域协同发展标准化支撑。
11.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标准化协同发展。
协同研制一批共同适用的地方标准,推进川渝毗邻地区标准化合作,制定统一的环保标准编制技术规范。
12.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合作。
推进重庆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实施体系和评价体系,协同建立生态文明地方标准采信机制。
13. 推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标准化。
推动主城都市区城市品质提升标准化,促进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生态绿色发展标准化,助力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文旅融合发展标准化,推动开展区县全域标准化试点。
(六)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14.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
建立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支持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重庆,合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15. 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
强化与国际多式联运规则标准对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强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推进标准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七)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
16.优化标准供给结构。
扩大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推动地方标准改革,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17.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强化标准实施与政策衔接,加大标准版权保护,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
18.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
实现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立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
(八)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19.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
加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持续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重庆),完善标准化数据库和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平台。
20.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
培育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推进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协同发展,发展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
21.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
推行标准化工程师制度,支持高等院校开设标准化相关课程,加强标准化培训,建设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
22.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氛围。
夯实标准化法治基础,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周活动,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普及标准化理念,提升标准化意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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