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关于“十四五”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政策性金融支持“擦亮水利品牌、建设水利强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市分行: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水利厅与农发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共同推进各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力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经研究,制定了《关于“十四五”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政策性金融支持

“擦亮水利品牌、建设水利强省”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融资难题,协同推动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十四五”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政策性金融支持“擦亮水利品牌、建设水利强省”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水利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2021年7月14日

关于“十四五”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政策性金融支持“擦亮水利品牌、建设水利强省”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省水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山东农发行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补齐我省水利工程短板系列决策部署,落实水利厅与农发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共同推进各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力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经研究决定,“十四五”期间,各级水利部门、农发行要在全省水利建设各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擦亮水利特色品牌,建设水利强省

(一)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建设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兴水利、除水害,是治国安邦的大事。水利事关农业农村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与国家安全。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支持力度,是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是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农发行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力以赴推动水利建设工作开展,擦亮“水利银行”品牌,建设水利强省。

2.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坚持党建与水利工作融合发展,把党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各级水利部门、农发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开展。

二是坚持创新引领。立足创新驱动发展,依托区域资源禀赋,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支持地方水利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总结新经验,培育新动能。

三是坚持政策倾斜。各级农发行要把支持水利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实践,在贷款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实行信贷政策倾斜。

四是坚持高质量发展。各级水利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项目立项审核;各级农发行要坚持让利于农、保本微利的办行原则,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实现我省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3.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实现“两个八百亿”目标:一是向我省水利建设项目授信不少于800亿元;二是到2025年末,农发行支持水利建设项目贷款余额突破800亿元。

4.宣传用语

携手农发行,兴水惠民生。

(二)重点支持领域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精准对接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大力支持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以省级水利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为准,下同)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支持水利建设的重点产品体系。

1.大力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打造“黄河保护贷”。沿黄9市25县(区)要大力支持黄河流域“清四乱”、黄河滩区迁建、滩区村台建设、黄河防洪减淤、引黄渠首工程系统改造等治理工程,支持引黄济青、引黄灌溉工程、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保护、黄河流域地表及地下水资源保护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黄河长久安澜示范带。

2.大力支持防洪减灾设施建设,打造“防洪减灾贷”。重点支持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区邳苍新郯片区治理工程、老岚水库、沂河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恩县洼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等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支持东鱼河等重点河段治理,支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支持重点地区灾后水利设施恢复重建,进一步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支持海堤工程建设,构建沿海防风暴潮工程体系。

3.大力支持水污染防治,打造“水生态保护贷”。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重点支持全省江河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支持东平湖、南四湖等生态修复,支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等水污染防治,改善水资源质量;支持黑臭水体治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改善河湖和地下水生态环境。

4.大力支持水资源建设,打造“饮水安全贷”。重点支持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等省级骨干水网工程建设,支持大汶河、小清河等重大水利引调水工程,支持全省水库增容、河道制闸拦蓄等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支持城镇污水回收、海水淡化利用等非常规水利用,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支持水源地保护、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支持水厂建设、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善农村人口饮水条件。

5.大力支持节水工程建设,打造“绿色节水贷”。重点支持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工程,提升农田水利服务水平。支持省内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供水管网改造、非常规水利用、节水基础设施建设、节水服务等项目,提高用水效率和全社会节水意识。

(三)实施优惠政策

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按照“优先、优惠、优质”原则,进一步优化水利贷款支持政策。

1.信贷规模倾斜。在农发行总行统筹年度信贷计划范围内,对水利建设项目的信贷计划优先给予满足,优先保障资金供应。

2.业务优先办理。农发行建立水利建设贷款项目“绿色通道”,落实优先受理、入库、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的“七优先”政策。

3.审批权限扩大。对水利建设贷款项目,按照农发行总行授权省行基础审批权限的1.2倍执行,其中对150项重大水利工程,按照总行授权省行基础审批权限的1.5倍执行。

4.利率定价优惠。按照“对标同业,适当优惠”原则,在农发行保本前提下,具体定价执行“一企一策”。对2021年新签合同并发放的中小微企业(按工信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划定)贷款,在科学合理测算利率价格基础上,结合市场情况,对重点项目、重点客户等给予利率优惠,优惠幅度不超过50BP,优惠期到2021年12月31日止。对优惠期后定价,按照总行政策执行最新优惠利率。

5.贷款期限延长。根据水利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0年,其中对150项重大水利工程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6.担保差异管理。对优质客户、重点项目,在落实项目还款来源、明确整体担保方案后,可按贷款发放进度同比例落实担保,每部分担保须对应整笔贷款本息。

二、借鉴水利典型案例,破解公益融资瓶颈

为进一步盘活各级水利资源,探索“有收益项目带动公益性项目”运作机制,在公益性项目融资方面取得新突破,建立全方位、立体化支持我省水利建设新局面,省水利厅会同农发行总结提炼了前期部分地区水利建设领域利用金融资本先进经验,遴选了饮水安全、河道治理、水库治理、水系贯通及综合治理、灌溉等五个典型案例(附件1),供各级借鉴参考。总的来看,这些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建立政府主导、方协作、市场运作水利建设格局。积极培育和利用国有投资和运营主体,夯实水利投融资载体支撑,发挥好对水利建设的主导作用。

二是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加大统筹力度,充分盘活存量资产。扩大和夯实水利投融资平台,提升融资能力,整合有收益项目与公益性项目,统筹推进水利项目中需求最迫切、条件最成熟的项目,全力推动水利发展。

三是用好增量,激活变量,推进“水资源+水资产”融合。通过水利领域内部整合、县域项目跨行业整合等方式,推动水生态与水能利用、农业渔业、水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实现水生态经济价值,形成“资源—资产—资金—资本”的良性发展路子。

三、强化政银沟通协作,共建项目储备机制

(一)主要工作程序

各级水利部门、农发行要立足当地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拓宽合作空间,形成全方位支持水利建设的新格局。

1.确定项目清单。省水利厅综合考虑水利建设目标任务,向山东农发行省行提供“水利建设项目推荐清单”(附件2)。各级水利部门分别向当地农发行提供本地区“水利建设项目推荐清单”。

2.开展项目筛选。农发行省行接到附件2清单后,下发各级分支机构开展对接。各级分支机构对省行分解下达的和同级水利部门提供的有融资需求的项目,明确借款主体、融资方案等内容后,填制“山东省水利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库清单”(附件3)上报省行。

3.联合确定项目。省水利厅、农发行省行共同对附件3清单予以确认,确认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联合下发、组织实施,原则上山东省水利建设重点项目库每年初更新调度一次。

4.组织贷款审查。各级农发行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国家、地方有关政策,采用合规的融资模式,按内部制度办法和程序尽快开展评审,因地、因项目制宜,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贷效率,加快贷款投放。要定期与水利部门沟通项目情况及融资进展,对入库项目在信贷政策上予以倾斜。

5.加强资金监管。各级水利部门、农发行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资金使用监督指导,确保资金安全。要督促承贷主体按照资金管理规定,规范、安全、有效使用资金,避免资金挤占、挪用,切实履行偿债主体责任。对恶意逃废农发行债务的项目单位,水利部门要在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内,通过通报、列入负面清单等形式加强调控。

(二)相关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农发行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定期交流政策信息,通报项目进展,协商解决项目推进有关问题和重大事项,加强指导监督,及时将贷款组织实施情况报送省水利厅、农发行省行。

2.创新合作方式。各级水利部门、农发行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借鉴有益经验,开展政策性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确保水利建设重点项目与政策性金融实现最优结合,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交流和推广。

3.加强宣传动员。各级水利部门、农发行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农发行“水利银行”及“五类水信贷产品”的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为政策性金融贷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1:水利建设贷款项目典型案例

附件2:水利建设项目推荐清单

附件3:山东省水利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库清单

附件4:农发行水利建设贷款项目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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