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CPG CORPORATION PTE LTD(以下简称“新工集团”)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锁定期于2020年12月20日期满,并于2020年12月2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新工集团计划自2021年12月23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4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0%。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新工集团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减持价格不低于9.67元/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中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股东新工集团承诺:“看好发行人的长期发展,如因各种原因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并在确定减持时间、方式和价格时充分考虑发行人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原则,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两年后需要减持的,可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如减持发行人A股股票的,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减持的,应将[实际减持价格×(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新工集团因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服务于集团整体战略所作出的。在减持期间内,新工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