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开办工作标准,持续打造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企业开办营商环境,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于近日发布了《济宁市企业开办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做好《规范》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规范》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要求,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总结近年来我市在企业开办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为成熟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不断提升我市企业开办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规范》出台的背景 三、《规范》的亮点有哪些 1、赋予了企业开办明确定义 《规范》对企业开办及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等构成事项进行了定义,对材料指导、一窗受理、统一出件等办理流程进行了概念解释。 2、明确了开办专区建设标准 1.要求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次完成企业开办的一窗式服务专区,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出件窗口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 2.要求专区设置具有咨询指导、自助服务、综合受理、后台审批、综合出件、帮办代办等功能的窗口或区域,也可设置综合窗口,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实现一窗办结。 3、进一步压缩了开办时间 在部门协同持续强化、申办系统持续优化、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队伍建设更加科学、专区建设更加完善的基础上,我市企业开办已具备了进一步压缩时间的条件。《规范》明确各审批部门应在共计0.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开办全流程事项,企业开办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4、大力推进开办要素电子化 1.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 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各领域的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完善电子印章标准规范,推广电子印章应用场景,减少纸质材料和实体印章使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和应用,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网上办事支撑。 2.推广电子发票 推广电子发票应用,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发票电子化。 5、鼓励探索便利化开办新实践 1.享受服务更便捷 (1)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乡镇(街道)、社区、大型商圈等经济活跃区域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专区。 (2)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研发、部署智能终端设备,方便企业自助办、智能办、就近办。 2.申请渠道更丰富 (1)现场申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双向免费寄递、安装双向智能寄存设备等措施,申请人可通过邮寄、寄存方式递交申请材料。 (2)移动设备端申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与第三方应用平台开展合作,为申请人提供多种移动设备端申请入口。 (3)自助服务设备端申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研发智能终端,实现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 3.取件方式更智能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安装智能寄存设备,方便申请人错时领取。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