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问: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市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答:我市共有大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242座、重点塘坝526座,多分布于曲阜、泗水、邹城等东部山区。大型水库为尼山、西苇、贺庄水库,中型水库为华村、龙湾套、尹城水库。小型水库,曲阜40座,泗水87座,邹城113座,金乡、梁山各1座平原水库;其中小(1)型水库39座、小(2)型水库203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为确保水库、塘坝安全运行,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先后出台了《济宁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我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小型水库安全管护主体、责任、任务和措施,建立了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以市5号总河长令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将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管理房及维修养护资金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河(湖)长制的负面清单,实行一体化管理考核。

切实加强防洪能力建设。先后投资10.72亿元完成了全市248座大中小型水库、63座塘坝的除险加固和保安全工程,多年来运行正常,效益显著。特别是今年6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圆满完成,进度排名全省第三位。经安全鉴定,目前全市无一座病险水库。

切实加强管理设施建设。大中型水库全部建有专门管理机构,小型水库和重点塘坝全部落实了管理责任人。投资4600万元完成了240座山丘区小型水库大坝照明、视频监控、渗流测压和水雨情自动观测“四个”系统建设。东部3个县市全部建立了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平台,水库运行管理有了千里眼、顺风耳。

切实强化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全部落实到位,全部建立健全了防汛和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订了应急预案,落实水库和重点塘坝值班房屋,近年来成功应对温比亚、利奇马和“烟花”台风强降雨过程,实现了无一工程出险的目标。

不断深化小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泗水县被命名为全国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其“以大带小”管护模式在全国推广,曲阜市、邹城市被命名为省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小(1)型、小(2)型水库维修养护经费分别按照每年每座6万元、3万元标准全部落实到位。

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护。始终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围绕责任主体、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等八项内容,全面实施标准化、制度化、专业化、安全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泗河兖州右岸堤防段、泗水县泗河泗水大闸、贺庄水库、龙湾套水库、邹城市莫亭水库等5处水利工程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工程,占全省首批17处示范工程数量的三分之一,位列全省之首。2021年,全省工程标准化管理观摩会在我市召开,梁济运河、泗河、洸府河橡胶坝、夏镇航道闸、曲阜书院橡胶坝等5处工程通过省级示范工程验收。

问:请问对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投入支持方面,市财政主要有哪些政策?

答:大中型水库。对经安全鉴定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按照鲁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原则上由省级和市、县(市、区)承担;对遭遇高烈度地震、超标准洪水等原因发生病险的水库除险加固,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支持,不足部分由市级和县(市、区)落实。

小型水库。对已完成安全鉴定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中央、省级财政予以补助支持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好市级和县(市、区)资金;对于2020年以后经安全鉴定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按照鲁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由省级和市、县(市、区)共同承担,在省级分别按照小(1)型、小(2)型水库不低于150万元/座、57万元/座的标准予以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总投资10%的标准予以补助。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仍然按照小(1)型6万元、小(2)型3万元标准,由省、市、县分别承担1/3。对财力较弱的县(市、区),市级财政适当加大补助支持力度。

重点塘坝。参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支持政策,市财政对重点塘坝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予以补助。

     联系人:孔民 联系电话:0537-2966910

     政策原文:济政办发〔2021〕12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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