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孤困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的通知》要求,结合上级指示精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在调研摸排基础上,联合出台《威海市“孤困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孤困儿童助学工程”,以解决孤困儿童入学难题。

一、现行孤儿助学保障政策是什么?2019年,民政部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对年满18周岁在读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除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保障待遇外,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资金全部从中央福彩公益金列支,但不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现行孤儿助学保障政策存在哪些问题?

一是容易引起攀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称“事实孤儿”,缺少父母监护或父母无力监护,在基本生活费标准方面参照散居孤儿享受,但无法享受现行的孤儿助学政策,这与参照孤儿保障的政策相违背。二是设定的年龄限制不合理。“孤儿助学工程”仅保障年满18周岁在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的孤儿,不保障18周岁以下在读的孤儿。同在高校就读,仅因未满18周岁就无法与其他成年孤儿享受同等待遇,有失公平,且18周岁以下儿童在高校就读期间更需要关爱。

三、“孤困儿童助学工程”的创新举措是什么?

参照国家“孤儿助学工程”保障方式和范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纳入政府财政保障,并打破年龄限制,将18周岁以下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并纳入保障。同时考虑到目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读中专免学费,且享受每月1650元的生活费,从救助精准公正角度出发,参照“孤儿助学工程”,除在读大专、本科、研究生不限年龄外,就读中专的需年满18周岁。

四、“孤困儿童助学工程”的资助对象有哪些?

本项目资助对象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威海市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未被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就读的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及年满18周岁在中等职业院校就读中专学生。

五、什么是威海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威海市孤儿是指具有威海户籍,父母双方死亡、失踪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

威海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威海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六、“孤困儿童助学工程”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孤困儿童在校就读期间,在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等相应福利保障待遇的基础上,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

七、“孤困儿童助学工程”可以如何申请?何时结束?

申请人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在校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威海市“孤困儿童助学工程”项目申请书》。儿童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再就读的,应当退出威海市“孤困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停发助学金。

八、《威海市“孤困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该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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