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省会经济圈文旅一体化发展,推进区域合作开放共赢,依据《关于加快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省会经济圈“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369”行动方案》,我市出台《聊城市省会经济圈文旅一体化景区门票联动优惠政策(试行)》,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按照省政府要求,实施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济南、淄博、泰安、聊城、德州、滨州、东营等7市(以下简称“7市”)一体化发展,高水平建设现代化省会经济圈,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国动能转换区域传导引领区、世界文明交流互鉴新高地。7市联合开拓文化旅游市场,实现景区优惠互联互通,通过活跃文旅市场,来提高我市景区的游客量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推进区域合作开放共赢。
二、起草依据 《关于加快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省会经济圈“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369”行动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1年12月4日,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起草工作;12月5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征求各相关4A级景区意见;12月6日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四、主要内容
文件提出游客持七日内省会经济圈城市(济南、淄博、泰安、德州、滨州、东营)任一收费4A级以上景区(景点)门票购买聊城4A级景区门票,享受半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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