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陈广良 枣农函字〔2021〕2号
第15102号提案的答复
张荣民委员:
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继续开展省、市、县三级美丽乡村建设,始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坚持抓提升与重巩固相结合,持之以恒、形成常态,“打造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美丽宜居乡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三级联创。今年我市共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4个,市级150个(其中市级创建50个,区(市)创100个),区(市)级359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45个。二是强化督导考核。4月下旬,对我市承担2020年度和2021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将调研结果通报各区(市),有效加快了美丽乡村建设进度,提升了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三是打造示范样板。在抓好示范村创建的同时,重点推动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的转化,重点打造集观光旅游、农事体验、红色教育、休闲农业于一体的乡村旅游目的地。今年五一,通过“枣庄日报”抖音号、“枣庄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全市人民推荐了17美丽乡村游精品路线,点击量累计达到几十万。7月份开展的全市“十佳美丽乡村”评选活动累计投票数达38.8万人次,点击量累计达62万。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让乡村的人气旺起来、资源活起来、产业兴起来,为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提供可持续经济支撑。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谋划,以美丽乡村全覆盖为目标,有序推进全域创建新格局。美丽中国要靠美丽乡村打基础。按照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继续坚持三级联创、串珠成链,构建美丽乡村全域创建大格局。要坚持规划先行,充分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产业特点和文化特色,做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做到“设计美”。要坚持配套优先,把美丽乡村建设和通户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农村旱厕改造、农村污水治理、农村电网改造、镇镇通燃气工程、数字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做到“品质美”。要坚持特色发展,积极探索乡村旅游、民宿和农村电商等产业模式,不断拓宽农业增收渠道,做到“产业美”。要坚持文化传承,为美丽乡村注入文化根脉,做到“内涵美”。让乡村的功能更完善,群众居住生活的体验感更好、获得感更强、满意度更高。争取到2022年底,全市各级美丽乡村累计覆盖率达到70%以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示范镇评选,整镇整区(市)推进。
二是抓好计划,建设精品片区化,用美丽乡村撬动美丽经济。依据村庄资源禀赋、村庄人口、发展情况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成线连片精品创建,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结合,抓大扶强做靓,把美丽乡村建设的有看头有想头有念头,不仅建设美丽乡村,更用美丽乡村去创造经济,用经济来壮大和维护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美丽乡村建设将开拓“美丽乡村+”发展模式,用美丽乡村带动乡村产业、乡村旅游、乡村休闲等。计划明年打造一批美丽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全方位呈现我市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的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是抓好规划,人居持续发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前期关键在整治、中期关键在建设、最后关键在管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重、战线长、覆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最大的问题是运行管护机制不健全不到位,必须要建立健全一套责任落实机制来做保障。要强化督导考核,坚持定期调度、通报、观摩、评比,重点对常态化保持、基础设施情况加强日常督查, 通过差异检查、常态考核、全域普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回头看”检查验收,并将日常监督考核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体系,落实奖惩,实现整治成效常抓常新、历久弥新。要加强标准制定,统筹好农村改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和提升村容村貌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管护标准,落实管护队伍,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农民群众欢迎、实际效果较好的村庄长效管护模式;要试点村民信用积分,把信用作为调动群众参与整治的主抓手。每户群众的违建拆没拆、庭院整不整洁、房前屋后干不干净,直接用信用积分体现出来,并采用一定的形式公布,开展洁净人家、卫生家庭、卫生标兵等评选活动,整合多方经费奖励环境卫生搞得好村民,推动村民由“要我整治”向“我要整治”转变。
四是抓好文化,实施乡村文化复兴,维育乡土特色与文化。乡村文化建设,首先是乡村本位,乡村文化是由农民创造的,又是为农民所用的文化。只有农民成为乡村文化的主体,乡村文化才能发挥更广泛的作用,进而滋养全社会。要尊重乡村、农民的文化需求与文化创造,通过激活乡村自有的文化内涵来动员人民,形成文化的向心力、感召力和无形的约束力。要保护传统文化基因,传承民族文化。积极引导农民开展农民丰收节活动,让广大农民受益,只有农民受益,才能继续维系乡村的稳定,使乡村得以按照自身的规律向前发展。
联系单位: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科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3921608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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