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有力指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法律学习
2016年以来,我局非常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部署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使依法行政和促进南充环境质量改善融于一体,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取得阶段性胜利。
履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工作,我局建立了法律知识学习制度。
今年,我局将法律学习与党规党纪学习相结合,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各支部、局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都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专业法律法规,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气固废污染物排放标准也进行了深入学习。另一方面,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在政府常务会上也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环境制度、标准和政策宣讲。通过法律学习,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了执政能力,法律学习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较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一是领导重视关注到位。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保障足额经费,每年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三是完善决策程序,对重大的行政行为决策,拟办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政策法律科进行法制审查,单位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局党组或局案审委集体审议,最后作出行政决策。
三、坚实依法行政,强化督促检查
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保护问题。我局强化了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的工作方式。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重大行政案件,都先通过局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和集体审议,确保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公正性。
加强行政检查,监督排污者执行国家环保法律和环保标准。优美环境既是金山银山,更优于金山银山。保护好南充山川优美环境,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遵循“双随机”原则下,对环境污染重点风险源开展高频次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履行环保法律义务,责令相关单位制定环境应急预案,要求排污者执行所有环境保护制度。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依法追究。规范了排污者依法生产和经营环保行为,促使南充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2016年,我局职工能自觉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环境监督管理和现场检查,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对环境保护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根据行政权力责任清理结果,制作环境保护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在网上予以公开。在清单中我局拥有行政权力共计352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处罚270项,行政检查62项。2016年1月1日至今,我局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网公开行政案件数如下:行政确认9件、行政征收9件、行政检查27件。
公开内容上,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前提下,抓关键环节和环保热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在抓好常规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办事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执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全市13个国控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自行监测数据实时网上公开。
公开数量上, 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00余条,其中:环保动态信息62条、部门职能信息5条、人事信息13条、政策法规信息125条、机关党建信息18条、公文通知45条、环评审批193条、环境监察信息16条、环境监测信息473条、水污染防治信息29条、大气污染防治信息6条、土壤污染防治信息24条、财政信息13条、其他信息201条。。
另外,我局高度重视环保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网上信访”和移动执法设备设施建设工作,把它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今年全市环保系统共投入200多万建设移动执法信息设备设施,提高了执法效率。环境信访12369系统实现全市辖区全覆盖。在局网站增设信访投诉栏目,并开通环保举报投诉微信公众平台,畅通环保投诉渠道,加深了与群众的联系。自2016年1月1日至今,环保举报投诉热线受理投诉1015件,其中来信53件,网络信访186件,电话(含12369热线)714件,来访98件;市本级共接收信访件110件,处理率为100%。
五、严格环境监察执法,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2016年.我局对辖区内的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全市共出动人员6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0余台次,重点检查对象为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化工厂等风险源单位,以及对2015年全市环境执法大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风险源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后督查。重点检查内容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情况。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阆中市第二垃圾填埋场、四川宏泰生化有限公司、四川兰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飞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川龙化工有限公司等小型化工企业等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检查完毕后,我局及时对此次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分析提出解决办法,督促企业完善各项环保措施,对不符合规范和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整改到位,并将对整改情况加强后续跟踪,以保证排查工作收到实效。
同时,建立全方位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深化细化网格,出台了《南充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使环境监管更加明细化,提高了环境监管效率。
在追究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我局正在办理8起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依法严肃处理和追究。
六、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复议工作
我局2016年办理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简要案情是这样的,申请人余浩(身份证号码:510183198901194117),家住四川省邛崃市牟礼镇三河村6组,不服被申请人南部县环境保护局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2016年1月13日向我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请求:1、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违法;2、承担申请人因复议产生的合理误工、打印、交通、咨询等费用共1800元。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行政复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局依法已予受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程序和时间进行了审理,形成、制作并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载明:1、确认被申请人未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余浩《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余浩提起的《信息公开申请》;2、申请人提出的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复议产生的合理误工、打印、交通、咨询等费用共1800元,于法无据,不予支持,予以驳回。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本行政复议案件终结。
2016年我局没有行政应诉事项。
七、加强“两法衔接”,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在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方面,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确定了“两法衔接”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是政策法规科和联络员;二是积极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和行政权力平台,将环境处罚行为全部登录上网,为追究污染环境罪奠定了基础,并加强追究污染环境罪信息报送;三是南充市环境保护局与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发“两法衔接”文件《关于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意见》(南检会〔2016〕14号),规范追究污染环境罪的公检法及环保部门职责、办理程序、证据收集、案件移送和备案等;四是向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法律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环境监测数据作为刑事案件证据认可程序的通知》等追究污染环境罪等相关法律性文件的学习,提升刑事法律知识和水平,提高办案能力;五是在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中,将环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作为一个重要审查内容,审查报告送局案审委集体审议,不放走一个污染环境罪嫌犯,将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构,并报市检察院备案。
八、法治宣传多措并举,取得显著效果
为实施建设法治政府战略目标,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境法律宣传。一是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6月5日环境日、12月4日宪法日、4月22日地球日等重大节日,织开展变废为宝的公益活动,制作环境法宣传展板,发放环境普法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受理环境污染纠纷和投诉,使“法律进社区”等法律七进工作开展有声有色。2016年,我局开展了3次以上法律七进活动。二是在执法中开展普法宣传。执行“谁执法 谁普法”的原则,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行政管理活动中,广泛宣传环境法律和标准,提高排污者排污申报、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建立环境管理责任制度、建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制度等环境保护法定义务的认识。同时,督促排污者订阅中国环境报等环境保护报刊、杂志,了解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动态变化。三是利用典型事件,进行全方位普法宣传。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在行政执法行为中向其他行政相对人介绍、宣传案件查处情况,对排污者也是一种压力和动力。四是积极处置网络舆情,营造法治环境。我局制定了网络舆情处置制度,从网络舆情的监视、登记、审签、处置、回复等,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有序进行。五是充分利用手机和电讯技术,进行普法宣传。运用手机短信、南充环保官、LED屏开展普法宣传。在局环保官网上,宣传了110多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发送的手机短信环保宣传接收人次达近100万条(人/次),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开展。
南充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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