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南充市2017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充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南充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17年,市环保局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南充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南充市2017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把全面依法治市引向深入,巩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示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环境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优秀的作风、规范的行为接受环保督察检验。

一、强化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决策与执法能力

(一)加强党务公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条例和廉政准则,重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纪律管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形成长效机制。

(二)执行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和机关干部学习内容,重点学习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实施办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南充市依法治市相关会议文件等精神。积极向领导宣法,精心准备,配合完成今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环保法工作。倡导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学,尽可以多地掌握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质。贯彻落实《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提高领导班子依法执政能力,全面提高全局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把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参加环保部、省环保厅、市法制办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适时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执法证件管理相关规定,组织执法岗位人员培训,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

(四)做好地方立法配合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全市立法工作,加强工作调研,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地方环保立法前期工作,出台法案草稿,并配合立法调研。

二、强化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继续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及为民服务“阳光行动”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法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污染物排放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排污费征收、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强制、环境行政检查等各类行政执法运行信息以及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开展情况,加强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市上统一安排,调整、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三、强化环境监管,严格依法行政

(一)加强日常环境监督

1.严格环保行政许可。认真执行国家环保部明确的十个不予

审批规定,严格环保准入门槛。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规定,推行重大项目环保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和重大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公开环评服务单位名录,提高环保审批效率。根据国家、省上的规定和安排,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重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小流域、易燃易爆、放射源、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安全排查和环境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适时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联合演练,提高有效处置环境突发性事件能力。

3.依法征收排污收费。通过申报核定、环境执法、稽查等手段,规范征收行为,配合开展环境保护税法宣传。

4.加大环境信访处理力度。加强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的接、查、办,引导群众依法维护环境权益,认真开展环境污染纠纷“大调解”工作,实施环境“大调解”和信访负责人联系制度,强化信访后督查,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环境安全。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认真实施环境“双随机”巡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推行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行为集体审议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做到法律文书齐全,立卷归档及时,案卷规范。

(二)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按照开展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继续开展流域环境执法检查,

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四、开展法律“七进”,提高公众环境法制意识

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做好南充日报以及本地媒体专题宣传,充分运用网站、微博等各种新媒体,深入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宣传,曝光违法行为,宣传先进典型。结合环境日、宪法日及科技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法制宣传周、三下乡等宣传活动安排及环境友好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开展法律“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环境普法教育,提高企业主守法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依法履行义务。

五、健全两法衔接,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联合市检察院、公安机关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按照年初环保部、最高检、公安部办理环境刑事案件衔接配合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市级环境保护两法衔接机制,并指导各地完善县级环境保护两法衔接机制,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定期分析研判,主动移送涉嫌适用行政拘留以及犯罪的环境违法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可启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机制。

六、强化工作保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和执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推行法治责任和年度述法、法治档案考评制度。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加强行政处罚法制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排污费征收稽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开展环保督查,将环保法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督查内容,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纪检监督,配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办法,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及环保法律问责规定,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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