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有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广大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促进乡村生态振兴,根据《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鲁环发〔2019〕131号)、青岛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生活污水现状,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我市依据《莱西市农村地区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年)》,结合实际,统筹考虑,计划两年内完成全市816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
三、治理模式
(一)分散治理模式。在改厕完成及相关制度健全的基础上,对灰水(餐厨洗漱用水)进行收集处理。包括集中抽运处理、就地利用两种方式。
(二)纳管治理模式。主要选择生态敏感区、试点示范区、距离市政管网较近的人口密集村庄,村庄纳管户数要达到80%以上。灰水、化粪池上清液全部纳入污水管网。户内灰水无法纳管的农户,要按照分散治理要求进行治理。
(三)建设村级污水处理站模式。根据村庄自然地理条件,居民分布状况、环境改善需求、设施建设基础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排放标准与污泥处置应达到《青岛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服务指南》要求,并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应的标准。
四、推进计划
总体目标任务全面推进,2020年9月,完成609个分散治理、45个改造提升村庄治理任务;2020年11月,完成65个重点村庄纳管治理和建设村级污水处理站治理任务;其他97个纳管治理和建设村级污水处理站村庄同步推进,2021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五、运作模式
采用EPC+BOT模式,严格按照EPC+BOT管理规定,从严控制总成本及运行费,公开招标组织实施。
村级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营采用BOT模式,运营期限20年。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保障总体工作推进。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周统计、月调度。并每月对各镇街巡查监督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2020年度综合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农村污水治理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保障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及时发现运行维护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建立市、镇、村三级巡查制度和后续管护运营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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