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信息化社会教师必备专业能力。近年来,各地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教师信息技术相关培训,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着项目分散、标准不全、模式单一、学用脱节等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三通两平台”效益,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019年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二、决策依据
《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实施意见(2020-2022)>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4号)。
三、出台目的
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整校推进、分层实施”的原则,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通过工程实施,全面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信息化条件和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水平,研究制定县(市、区)及中小学校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到2022年底前,完成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任务。
(二)建立专家团队指导
市、县(市、区)分别遴选擅长团队协作、学科素养全面、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教师组成市级、县级专家指导团队,协助研制区域项目规划、参与监测评估,负责区域学校的管理团队培训、调研诊断、教师培训和实践应用指导等工作。
(三)建设课程资源
市、县、校三级都要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工作。一是利用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平台、区域平台资源。二是利用第三方平台资源优势,购买菜单式、个性化课程资源。三是市县校级依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和实际需要,积极开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课程资源。
(四)突出创新应用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智慧学习、创客空间、人工智能、STEAM教育和网络课堂。探索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推动教育、教学、教研、管理、评价等领域的创新发展。鼓励通过信息技术支持的跨学科教学培训,多校协同的跨学科教学研修等活动,培养一批基于信息技术开展跨学科教学的骨干教师,推动信息化教育教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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