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政策依据

  依据《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国发〔2014〕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9〕5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成都市双流区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二)制定目的

  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抢抓建设临空经济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等重大发展机遇,打造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生态圈,促进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网络信息安全、5G、人工智能、物联网、高端软件、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产业加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政策》包括总则、强化招大引强、鼓励研发创新、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培育新业态、强化服务保障和附则8个板块,共30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政策适用范围、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企业申报上级专项政策等3个方面内容,提出依托双流区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成立双流区电子信息产业专项投资基金。

  第二章强化招大引强,主要从鼓励企业总部落户、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入、鼓励以商招商等3个方面进行支持;对电子信息产业企业总部落户、固定资产投入等最高扶持2000万元;对建设研发总部的,按其固定资产投入最高补助5000万元。

  第三章鼓励研发创新,主要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使用先进技术、鼓励企业承担上级创新项目等3个方面进行支持;对于电子信息产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度最高补助200万元,购入先进EDA工具最高补助200万元,对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的最高配套200万元。

  第四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主要从支持企业壮大规模、加强企业梯度培育、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支持企业贷款融资、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加强能源保障、支持企业抱团发展等7个方面进行支持;对新上市的电子信息产业企业管理团队最高奖励600万元。

  第五章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主要从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建设2个方面进行支持;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最高可获奖励100万元。

  第六章大力培育新业态,主要从实施新型显示产业强链补链工程、支持信息安全技术产品创新、推动工业软件发展和新兴技术工业应用、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等4个方面进行支持;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

  第七章强化服务保障,从畅通政企交流渠道、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用工难问题、加强就医保障、解决入学问题、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住房需求、优化园区就业环境等8方面进行支持。

  第八章附则,主要是对《政策》条款中的未尽事宜进行补充,明确了《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三、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构: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二)解 读 人:王晓宇

  (三)联系方式:028―8582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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