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版)的通知》(成办发〔2021〕68号)要求,修订形成《成都市双流区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版)》。
二、起草过程
2021年7月2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版)的通知》(成办发〔2021〕68号)。双流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起草了《成都市双流区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版)(征求意见稿)》。
2021年7月8—12日,征求了相关部门、产业功能区、各镇(街道)及区属国有公司修改意见,共收到修改建议2条,采纳2条。
2021年7月13日形成《成都市双流区臭氧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版)(送审稿)》报区政府。
2021年8月5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成都市双流区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版)》。
三、主要内容
《成都市双流区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版)》,全文共由七部分组成,前六部分为预案主要内容,第七部分附件为职责分工。
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明确了适用于本区辖区内可能出现因臭氧引发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
第二部分为预警分级。以IAQI(O3)(臭氧分指数)为指标,按照臭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第三部分为应急响应措施。对应每个级别预警分别有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程序。包括预警批准和发布、应急响应和预警级别调整及解除。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组织保障、技术保障、宣传保障、督查保障和经费保障。
第六部分为应急预案的修订、解释和实施。
第七部分为附件。明确了部门、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和国有公司职责分工。
解读单位: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张少磊
联系电话:858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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