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新都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送审稿)》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第17条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4工作原则,……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新都府发〔2014 7号)“1.4.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法制定、 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5.8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和完善。”

因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我区机构改革前由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机构改革后由区应急局负责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为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新都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结合我区实际,适时启动了《成都市新都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新都府办发〔2008104号)的修订工作。

(二)形成过程

在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成都市新都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完善,最后形成此稿。

二、主要内容

《成都市新都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送审稿)》主要由总则、应急预案的体系构成、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应急预案的基本要素、应急预案的制定流程、应急预案的制定责任、应急预案的审定与印发、应急预案的备案与管理、附则九个部分组成,共4186字。

解读机构:成都市新都区应急管理局

人:陈国富

联系电话:13981830581

解读:成都市新都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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