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增强我区创新策源力和产业竞争力,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区投促局、产业主管部门并结合相关区级部门、产业功能区、镇(街道)及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的意见后,拟定了《成都市新都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站位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服务新格局,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构建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全面增强我区创新策源力和产业竞争力,努力打造成都都市圈重要经济增长极,特制定本政策。
二、政策制定依据
新都区目前尚无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普惠性政策文件,根据党中央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实情,按照“政策内容创新性、政策背景相似性、政策实施可行性”的原则,起草了该政策,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公众和专业机构意见和建议,最终成稿。
三、政策制定过程
征求部门意见情况:多次征求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和功能区意见,并修改完善。
征求公众意见情况:于2020年12月23日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论证情况: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委办〔2021〕2号)对涉企政策的相关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征求重点企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相关意见,并修改完善。
(四)合法性审查情况:2021年2月19日,通过了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政策扶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在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组织机构(以下统称“企业”),特别约定的除外。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独资企业和其他隶属区级财政供给关系的单位不适用本政策。
五、扶持内容特点
本政策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头部企业、重点企业,集中政策资源给予扶持激励,加大对市场布局、重大项目、企业培育、要素保障等方面差异化引导力度,发挥政策对市场预期引导和产业方向的牵引作用,实现龙头企业带动、资源有效集聚、产业协作共兴。
(一)先进制造业。以全生命周期精准扶持为导向,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入驻,存量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创新引领、绿色发展和质量提升,不断激发制造业内生动力,全面构建具有创新性、开放性、融合性、集聚性和可持续性特征的高质量制造业产业体系。
(二)现代服务业。以总部经济、新经济为引领,支持以商贸流通、文创旅游、健康服务、特色节会和消费新场景打造等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业聚集发展,支持以智慧物流、科技研发、新兴金融、专业服务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新都区现代服务业向“高层次、高集聚、高融合”方向发展。
(三)都市现代农业。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川西林盘和特色小镇为载体,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加强农业高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应用,推动传统农业向农商文旅体融合转变,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六、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成都市新都区经信局、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
解读人:鲁刘义、谯骁、欧敏、伍毅
联系电话:(028)89396753、(028)83048918、 (028)89398492、(028)8939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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