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公安分局牵头制定了《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三、禁燃区域


绕城大道南二段香榭河畔路口至成发420路口以南,蜀龙大道南段成发420路口至蜀龙大道绕成高速跨线桥下以西,绕城高速(G4201)蜀龙大道绕成高速跨线桥下至绕城高速宝成铁路桥以北,金芙蓉大道高速宝成铁路桥路口至货运大道毗河桥头以东,滨河路货运大道毗河桥头路口至香榭河畔路口以南区域(含以上路段)。


四、征求意见情况


三河街道征求了辖区常住居民、企事业单位代表意见,群支持率均达到70%以上;组织辖区的商家、村民代表开展了听证,与会代表都表示积极支持配合烟花爆竹禁燃划定工作。


五、《公告》主要内容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共七条,主要内容是:区内优化调整后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不得存在的行为,禁燃区内重大庆典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举报及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规定,公告施行起始时间等。


六、公告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71220日期施行。


七、解读结构、解读人


解读结构: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解 读 人:马 成


联系方式:028-83964803

解读: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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