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行政执行能力——“让在基层、懂基层的干部发挥更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公布,要求“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对基层干部提出了哪些要求?各地在探索中有哪些经验?本版今起推出系列报道,分别围绕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和平安建设能力,请乡镇(街道)干部和专家学者介绍经验和看法。

——编者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

对于乡镇(街道)工作,行政执行能力的重要性体现在哪里?如何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记者在多地进行了采访。

权责匹配——

基层干部的分量更重了

《意见》提出,“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

对此,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石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杨凯归深有感触,“乡镇(街道)是离老百姓最近的政府管理层级,行政执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上级政策能否真正落实到基层,也直接影响社情民意能否真实准确地向上反映。”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城区街道的石桥街道,常住人口快速增长,社会治理难度增加。石桥街道下辖的两个村子过去居民构成单一,随着新迁入人口的增加,在补贴发放、证明开具等方面出现了问题。2020年,石桥街道党工委组织调研后,以报告形式向双清区委区政府建议,将两个村庄重新整合为两个社区,社区具备流动人口管理职能,统揽基层事务,理顺了管理机制。当年底,该建议被双清区采纳并反馈至上级主管部门,经审批后顺利完成建制调整。这是街道利用上级党委政府赋予基层政权的管理权限,就涉及本街道重大决策、重大规划事项,参与管理、提出建议的一次具体实践。

“基层干部的分量更重了。让在基层、懂基层的干部发挥更大作用,在基层治理中有更强的参与权和建议权,这对基层工作人员来说,是最大的褒奖。”杨凯归说。

“乡镇(街道)等要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部署、实现本级工作目标,必须不断增强行政执行能力。主要是因地制宜抓好落实、切实完成工作任务的操作能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时和兴说。

力量整合——

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

在湖南省邵阳县塘渡口镇,过去环保执法依靠县环境监察大队,乡镇仅负责发现、报告问题,而县环境监察大队不足20人,难以第一时间赶到基层处理。随着行政执法权下放,塘渡口镇组建起一支59人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整合自原来乡镇农技站、城建站、司法所、税务所等机构的人员,严格按照具备公务员身份、拥有执法资格、近3年考核达到标准、政审合格这4条标准选拔。人员的增加,显著增强了相应的执行能力。”塘渡口镇执法大队队长江祖训说。

“提升执行力的关键在人。”云南省大理市满江街道党工委书记施俊康说,足够的人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至关重要。

《意见》提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对于一些乡镇(街道),更新组织架构,从已有人才队伍中进行选拔、培训、整合,是行之有效的探索。

今年3月,云南省大理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接到报警电话,指挥室迅速联系快警队。不到3分钟,快警队赶到现场;不到5分钟,事件解决。而此前,按照二级指挥模式,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将出警信号发送给派出所后,再由派出所调度值班民警到现场执法,环节多,群众等待时间长。如今,指挥模式精简,大理市公安局将古城派出所辖区内的接警、出警权力下放,派出所直接面对报警人,提高了反应速度。

“流程经过优化,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古城派出所所长李张执说。

上下互动——

让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能用好

实际工作中,将直接面向群众、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要因地制宜,考虑地区需求和承接能力。

“建议区县政府向乡镇(街道)下放服务事项时,既要考虑群众需求,也要考虑当地承接能力。”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党委书记张昭源认为,可以在一些距离城区较远的人口大镇进行试点,待经验成熟后再有步骤推广。“以江津区白沙镇和潼南区双江镇为例。白沙镇人口多达10余万,距离江津城区40多公里,双江镇人口只有5万多,距离潼南城区仅11公里,两者在群众办事需求量和往来城区便捷程度上有明显区别,承接服务事项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上自然也有所差别。”张昭源说。

湖南省邵阳县塘渡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振宇也有同感。黄振宇介绍,2019年,邵阳县试点将212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乡镇,经过半年多探索,邵阳县又对下放事项进行了调整。比如“强行拖离未依法停泊的船舶”“暂扣或没收相关船舶、浮动设施”等事项,需要水上船舶和专业人员执法,乡镇执行难度大,重新收归县交通运输局。同时,结合乡镇需求和能力水平,深化了部分事项的下放。2020年10月,经过调整,190项行政权力事项正式下放乡镇。

“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党委加强领导、业务部门具体指导、街道积极配合,才能做到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能用好。”杨凯归说,“面对权力事项的增加,基层干部要适应基层自主权扩大的新形势,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增强主动性,更要让权力在制度的约束下有序运行。”(记者 杨文明 李昌禹 申智林 刘新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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