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的实施意见》及政策解读

为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促进产业、消费双升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21〕4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政策文件原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发〔2021〕4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实施“巴渝新消费”八项行动,加快打造富有巴渝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

(二)工作目标。经过3—5年努力,培育形成一批商旅文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领先企业,打造一批国际消费中心、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到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55万亿元以上,服务消费占总消费比重达40%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50%。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品质提升行动。

1.集聚优质市场主体。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商业投资商、商业运营商、国际贸易品牌企业、全球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和国内外知名服务机构,支持在渝设立采购、营销、结算、物流等总部机构。支持商贸服务及文旅、教育、体育、健康服务企业加快创新转型,打造集团公司、上市公司。

2.集聚优质消费品牌。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品牌经济,鼓励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渝设立法人机构,开设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连锁店。增加高品质商品进口,打造西部进口高地和世界消费品超市。推进农业、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质同标”工程,加强老字号传承振兴,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渝货精品”“重庆好礼”“渝见美品”。

3.做靓“重庆美食”品牌。优化“渝菜”菜品体系,丰富重庆火锅品牌内涵,挖掘重庆小面传统技艺,提升江湖菜系列菜品,促进“重庆美食”消费提质扩容。举办名企、名店、名师、名菜主题宣传活动,提升“重庆美食”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4.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加快健全同国际接轨的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优质服务企业名录库”,定期发布优质服务企业、店铺榜单。加强服务技能人才培养,鼓励校企合作共建实训中心,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二)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5.大力发展新零售。支持实体商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发展智慧商场、智慧超市、智慧菜市场、智慧餐厅,打造新消费体验馆、示范店。支持企业在商圈、社区、车站、写字楼、旅游景区等布局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自提柜等“无接触”零售服务终端。鼓励企业通过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发展O2O模式,拓展线上消费市场。

6.培育发展新服务。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4K视频终端用户覆盖面。鼓励发展智慧旅游、在线文娱、智能体育、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有序发展在线教育,提升服务消费智能化、便利化水平。鼓励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

7.创新发展新平台。健全“互联网+服务”公共平台,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融合发展。鼓励跨境金融、供应链金融等金融服务类平台发展。支持商品交易市场打造流通创新融合、产销精准衔接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反向定制(C2M)产业基地,建设一批重点网货生产基地和产地直播基地。

(三)实施绿色健康行动。

8.推动绿色发展。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对场地环境和照明、空调、电梯、冷藏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化生产经营,逐步限制和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组织绿色商场、绿色饭店创建。

9.促进绿色智能消费。鼓励企业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支持有条件的区县、企业开展汽车下乡,鼓励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载重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政府绿色采购,优先采购或使用环保产品。

(四)实施市场细分行动。

10.创新定制消费。引导企业针对消费群体特征,发展时尚精品、特色餐饮、旅游康养、医疗健康等定制服务。支持重庆漆艺、荣昌夏布、纸竹工艺、铜梁龙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工艺品同国内外知名品牌合作,发展高级定制服务。

11.提振假日消费。推出小长假、黄金周假期精品旅游线路。推动国有景区落实门票减免政策。引导旅行社开发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房车游、研学游等新型产品,推出温泉、游轮、徒步、自驾等特色化、品质化“旅游+”产品。布局建设自驾游营地和野外露营地。

12.升级公共消费。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面推行预约挂号、在线取号、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分时段诊疗、药品配送和远程会诊等服务。发展“互联网+体育消费”服务,促进全民健身,带动体育消费。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养老、托育、家政、康养等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覆盖面。

(五)实施国际拓展行动。

13.培育引进国际展会赛事。提升智博会、西洽会、西旅会等现有展会规模层级,引进知名国际国内展会。提升重庆国际马拉松、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等赛事影响力,筹备办好亚足联亚洲杯。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综合性运动会和顶级单项赛事。

14.打造国际消费节庆活动。以“爱尚重庆”为主题,打造国际消费节庆活动,提升不夜重庆生活节、中国(重庆)火锅美食文化节等特色消费主题活动。引进举办重庆国际设计周,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时装周、电影节、艺术节。

15.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加快建设一批出口示范基地、外向型服务出口集聚区。引导餐饮、旅游、影视文化等企业走出去,扩大重庆文化和品牌在外影响力。

(六)实施场景优化行动。

16.打造国际消费核心区。围绕“两江四岸”核心区整体提升和长嘉汇大景区建设,统筹提升中央商务区整体风貌和产业能级,建设解放碑—朝天门步行大道,串联国金中心—大剧院商业轴线,打造南滨路—广阳岛国际黄金旅游带。规划建设寸滩国际新城,打造以邮轮母港为核心,集“船、港、城、游、购、娱”一体的国际消费集聚区。

17.打造高品质商圈。加快推进解放碑、观音桥、杨家坪、三峡广场、南坪等重点商圈提档升级,培育一批新兴商圈,打造示范步行街、商圈。推进区县城市核心商圈升级改造,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区县消费中心。

18.打造主题式消费场景。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经济核心区、示范区、集聚区和特色夜市街区。统筹规划打造一批商业文创名街、特色艺术街区。鼓励发展以观光旅游、休闲娱乐为主的“云端经济”“江岸经济”,打造山水特色新兴消费场景。

19.建设特色消费集聚区。围绕山城人文、非遗文化、民俗节庆、自然遗迹、生态资源等,升级打造一批商旅文融合发展示范街(镇)和特色康养基地。引进国内外知名美食,融合重庆美食文化,打造特色美食街区。

(七)实施流通顺畅行动。

20.提升内陆国际物流枢纽能级。完善国际航线网络,加快建设航空货运基地,拓展客货中转业务。建设国际货运中心,拓展中欧班列(渝新欧)功能,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水平。加强国际物流通道和海外仓建设,引育一批国际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邮政、快递企业“走出去”,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体系。

21.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商物流节点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网络统筹布局,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中心。完善城市物流配送设施,支持大型商贸企业设立仓储配送中心、前置仓。完善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邮快合作等方式,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

(八)实施普惠共享行动。

22.优化城乡消费服务网点布局。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街道)布点,鼓励建设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完善城市社区商业网点布局,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行动,打造“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

23.鼓励发展共建共享业态。深入开展消费帮扶,支持商超设立脱贫地区农产品消费帮扶专区、专柜。完善配套设施,把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围。支持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等新业态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加强试点示范和专项考核,完善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促进工作落地落实。

(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静态交通组织,在各大商圈周边道路合理增加分时段分区域停车区。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放宽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对新能源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深化协同监管,促进直播电商和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

(三)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建设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溯源信息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健全消费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强化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和闲置楼宇,建设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加快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探索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和规模部署。

(四)优化财税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商务、文旅、工业和信息化等专项资金,加大对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支持力度。争取免税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市内免税店、口岸免税店、离境提货点。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商贸、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增加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投放。规范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居民绿色智能产品和家装消费等大宗消费、新型消费的信贷支持。

(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创业就业。鼓励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适时提高劳模疗休养标准。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产品。

(七)加强宣传推广。加强新型消费统计监测,及时反映消费现状和发展趋势。定期发布品牌连锁便利店、新零售示范企业、优质服务企消费新场景、新品牌名录。发挥融媒体优势,整合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宣传推广“巴渝新消费”,有效引导社会预期,促进消费升级。


附件: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序号

重 点 任 务

责    任    单    位

1

实施品质提升行动

集聚优质市场主体

市招商投资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教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等,各区县政府

2

集聚优质消费品牌

市商务委、市招商投资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各区县政府

3

做靓“重庆美食”品牌

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新闻办,各区县政府

4

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教委,各区县政府

5

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大力发展新零售

市商务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6

培育发展新服务

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7

创新发展新平台

市大数据发展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各区县

8

实施绿色健康行动

推动绿色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

9

促进绿色智能消费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县政府

10

实施市场细分行动

创新定制消费

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11

提振假日消费

市文化旅游委、市交通局,各区县政府

12

升级公共消费

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教委、市药监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区县政府

13

实施国际拓展行动

培育引进国际展会赛事

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14

打造国际消费节庆活动

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15

完善国际营销网络

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

16

实施场景优化行动

打造国际消费核心区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财政局等,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

17

打造高品质商圈

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18

打造主题式消费场景

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19

建设特色消费集聚区

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20

实施流通顺畅行动

提升内陆国际物流枢纽能级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邮政管理局、重庆机场集团,各区县政府

21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22

实施普惠共享行动

优化城乡消费服务网点布局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23

鼓励发展共建共享业态

市商务委、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区县政府

24

加强组织领导

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25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26

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27

优化财税支持政策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

28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各区县政府

29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各区县政府

30

加强宣传推广

市统计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政府新闻办,各区县政府

二、出台背景

消费贯穿国民经济循环全过程,是扩大内需的关键,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和经济平稳运行的“压舱石”。党中央高度重视消费促进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层次,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

近年来,重庆消费升级成效明显,正逐步从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服务消费并重转变,从基础性消费向品质化消费转变,从线下消费向线上线下消费融合转变。特别是去年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引领,以提振消费稳定经济增长为目标,稳定市场供应,助力企业发展,有力畅通消费市场内循环,助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87.2亿元,增长1.3%,增速高于全国5.2个百分点,列全国第4位。今年以来,全市消费市场发展良好势头持续有效巩固,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78.8亿元,增长4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主动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引领,结合重庆消费市场特点,组织市商务委及市级有关部门,围绕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八大行动,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三、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的制定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原则。

(一)注重服务国家战略与融入新发展格局相结合。深刻把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主动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立足“重庆消费”发展基础和特色优势,加快构建消费新生态体系。

(二)注重深化改革与创新驱动相结合。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消费加快发展,以创新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实现一二三产业互融、商文旅体互动、线上线下互促,激活消费升级动能,集聚消费资源要素。

(三)注重新消费与新金融相结合。深化政银企合作,促进金融科技和消费金融创新融合,拓展消费金融应用场景,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推动新消费蓬勃发展。

(四)注重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培育壮大各类新消费市场主体。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和政策支撑体系。

四、核心举措

《实施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结合我市实际和消费特点,围绕4个立足点和落脚点,统筹实施“巴渝新消费”八大行动。

(一)围绕国家战略部署要求。《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全面促进消费”工作部署,以深化消费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分层分类消费需求为目标,逐项落实“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具体要求,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好态势。

(二)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要求。《实施意见》围绕《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21号)明确的国际购物、美食、会展、旅游、文化“五大名城”建设和国际消费集聚区打造等“十大工程”,突出“消费转型升级”这一重点,统筹“品质提升、数字赋能、绿色健康、市场细分、国际拓展、场景优化、流通顺畅、普惠共享”八大行动,细化23条具体措施和7条保障措施,确保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措施更明确,任务更清晰,目标更具体。

(三)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意见》顺应消费品质化、智能化、绿色化、个性化、国际化升级趋势,突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实施绿色健康行动,建立绿色、健康产品多元化供给体系,让消费植入“绿色”元素。实施国际拓展行动,引育国际展会赛事,打造国际消费节庆活动,完善国际营销网络,让“重庆消费”走向世界、享誉世界。实施场景优化行动,依托山水人文特色资源,高水平建设中央商务区、寸滩国际新城等国际消费核心区,品质化打造国际知名商圈,差异化构建特色消费集聚区,增强重庆消费魅力。

(四)围绕高品质生活需求。《实施意见》突出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通过品质提升行动,增加服务化、特色化、品质化消费供给,满足居民生活消费升级需求。通过数字赋能行动,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拓展消费空间,提供便捷服务。通过市场细分行动,创新定制消费,提振假日消费,升级公共消费,适应居民分层次多样性消费需求。通过流通畅通行动,健全现代流通体系,让消费变得更快捷、更便利。通过普惠共享行动,优化城乡消费服务网点布局,鼓励发展共建共享业态,实现人人“惠享”消费,人人“乐享”消费。

五、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巴渝新消费”:“巴渝”代表重庆的文化传承,赋予“重庆消费”专属特征、特性和特色。“新消费”是我们顺应消费品质化、智能化、绿色化、个性化、国际化升级趋势,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促进消费转型升级,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好态势。

(二)反向定制(C2M):核心内涵是“定制化生产”,依靠互联网将各个生产线连接在一起,是一种基于计算机技术随时进行数据交换,实时监测消费者需求,并根据关键需求设定供应商和生产工序,最终生产出个性化产品的工业化定制模式。

(三)“爱尚重庆”主题消费活动:“爱尚”两字,既是表达爱上重庆不同方面的时尚、潮尚、雅尚、风尚和美尚的五种魅力,更是表达对重庆的喜爱及崇尚,一种以重庆自豪的骄傲之情,一种心向往之的喜爱之悦。通过一系列消费活动,全面展示“重庆消费”独特之美,使广大市民和外来游客广泛参与消费活动,爱上重庆的不同文化。

六、针对核心条款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核心条款1:

标题:集聚优质消费品牌。

内容: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品牌经济,鼓励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渝设立法人机构,开设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连锁店。增加高品质商品进口,打造西部进口高地和世界消费品超市。推进农业、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和内外销产品“同线同质同标”工程,加强老字号传承振兴,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渝货精品”“重庆好礼”“渝见美品”。

解读:

问:我市对首店经济发展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我们将对引进企业(商业场所业主或该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按照引进品牌首店层级、数量(不少于3个)、运营情况及经济影响等综合情况,择优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支持国内外零售企业在我市开设全球首店、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重庆首店。

核心条款2:

标题:大力发展新零售。

内容:支持实体商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发展智慧商场、智慧超市、智慧菜市场、智慧餐厅,打造新消费体验馆、示范店。支持企业在商圈、社区、车站、写字楼、旅游景区等布局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自提柜等“无接触”零售服务终端。鼓励企业通过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发展O2O模式,拓展线上消费市场。

解读:

问:我市对实体零售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连锁化创新转型发展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我们将对实体零售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连锁化发展项目,择优按照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资金资助,支持实体零售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连锁化创新转型发展。

核心条款3:

标题:打造国际消费节庆活动。

内容:以“爱尚重庆”为主题,打造国际消费节庆活动,提升不夜重庆生活节、中国(重庆)火锅美食文化节等特色消费主题活动。引进举办重庆国际设计周,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时装周、电影节、艺术节。

解读:

问:今年在打造“爱尚重庆”主题促销活动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今年我们将举办贯穿全年、联动全域的“爱尚重庆”消费季活动,着重强化“重庆消费”名片,以“爱尚重庆·渝悦消费”为主题,把握四季消费热点,突出巴渝消费特点,统筹开展渝悦赏新季、渝悦消夏季、渝悦嗨购季、渝悦迎春季四大主题,联动各区县、各行业、各企业组织200场重点系列活动和系列配套活动,打造“1+4+N”消费促进活动品牌体系,宣传重庆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阶段成效,彰显重庆“购物、美食、会展、文化、旅游”五大名城的独特魅力,着力构建常态化促销活动新机制,持续激发消费增长新动能。

核心条款4:

标题:打造高品质商圈。

内容:加快推进解放碑、观音桥、杨家坪、三峡广场、南坪等重点商圈提档升级,培育一批新兴商圈,打造示范步行街、商圈。推进区县城市核心商圈升级改造,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区县消费中心。

解读:

问:我市在推进重点商圈提档升级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我们将聚焦步行街及商圈改造提升工作,顺应科技发展趋势,扎实推进硬件提质、环境优化,切实增强智慧化管理水平。一是持续巩固全国首批示范步行街——解放碑步行街改造提升成效,着力建设国际化的消费平台,形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核心承载街区;二是着眼打造市级步行街发展范例,选取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现有基础好的步行街启动实施市级示范试点,探索多元化改造路径;三是加强智慧商业、智慧交通、智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丰富智能化场景应用,提升商圈智慧服务水平。

核心条款5:

标题: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内容:推动电商物流节点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网络统筹布局,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中心。完善城市物流配送设施,支持大型商贸企业设立仓储配送中心、前置仓。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邮快合作等方式,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

解读:

问:我市在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方面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我们将按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商务发﹝2019﹞11号)精神,结合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择优确定具体支持项目和支持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着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不断提升供应链末端惠民服务能力。


原文链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的实施意见

http://www.cq.gov.cn/zwgk/zfxxgkml/szfwj/xzgfxwj/szfbgt/202105/t20210510_9262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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