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枣庄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15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非机动车闯红灯管理的建议的提案)

尊敬的郝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闯红灯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全力办理落实。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放松,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尽最大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不断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枣庄市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825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市执行。二是强化路面管控。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对电动车违法行以警告处罚和教育为主,对于当场指出违法行为能够予以改正的不予处罚,对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予以处罚,今年以来,共处罚非机动车等各类违法4.6万余起。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和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宣传工作,突出对非机动车平安出行的宣传,提醒群众汲取事故教训,增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根本上减少非机动车事故多发的现状。深化警、媒、网三位一体社会化宣传格局,加大警示曝光力度,今年以来,召开新闻通报会、媒体沟通会4次,曝光“酒驾”严重违法驾驶人480名、突出违法车辆108辆、高危风险运输企业47家。四是加强智能交通建设。对非机动车、行人容易横穿的路口、路段实行封闭隔离,对一些道路进行渠化改造,加设主干道两侧的隔离护栏,引导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的行车、行路习惯。投资近2亿元建成智能交通系统,重点建设了视频监控系统、卡口拦截系统、智能交通信号系统、制高点监控等设施设备,有力震慑各类违法行为。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管理。

一、加强常态长效治理。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围绕重点时段、路段、车辆,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压上路面。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将治理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作为日常工作重点,提高执法管控效能。以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量大、秩序混乱、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的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路口路段为重点区域,加大现场查纠力度。组织交通志愿者、劝导员在礼让行人标识处引导行人、非机动车相对集中通行,劝阻恶意通行行为,引导公众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环境。

二、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配合住建、规划等部门,加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合理分配路权,加强步行道、非机动车道建设,引导绿色低碳出行。推动加大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的建设改造力度,提高路网密度。推动发展农村公交服务,着力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难”“出行险”等问题。

三、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交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积极建议城管部门对乱摆摊设点及时清理,规划建设部门加强对占道施工的管理,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加强对主要道路两侧单位、门店的监管,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在有条件的地方增设高清摄像头、人脸识别等电子抓拍设施,积极推动将违法行为与个人征信关联,增加违法成本,全力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交通管理工作的始终,持续抓好“七进”宣传和警示曝光力度,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加强警媒联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策划专题报道,开展以案说法,打造多渠道、立体式、网格化传播效应。联合妇联、学校、社区、新闻媒体等单位,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集中宣传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以案释法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提升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和城市形象。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逐步解决。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枣庄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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