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韩建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几处交通信号灯时长路线的意见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全力办理落实。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5号)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下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一)组织维护、养护城市道路,保持路面完好;(二)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城市道路、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验收,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和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建设;(三)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设置和完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物理隔离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整治城市道路、桥梁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责任分工,城市道路养护、设施建设、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等由住建部门负责建设。
本着区域协调、照顾全面的原则,对道路交通信号设施进行多时段交通配时,是目前缓解交通拥堵、优化整条路通行效率比较科学的方法。针对您所提路口道路通行设置及信号灯的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已组织人员对该路口进行全面排查、优化配时。市中区振兴路因路面狭窄,同向只能施划1条机动车道、1条非机动车道,左转和直行车辆在同一机动车道通行,无法实现信号分时控制。同时,振兴、文化路口位于市中城区中心,周边学校、住宅、商铺密集,车流量大,道路通行处于饱和状态。前期,交警部门试行单边放行的通行模式,仍无法满足高峰时段的通行需求,且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目前,采取了高峰期、平峰期配时方案,高峰期延长南北方向交通信号灯通行时间,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同时加大警力部署,在学校及相邻路口加强疏导,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峄城区承水路受路面条件的限制,无法单独设置左转弯车道。目前,承水路以南片区正在拆迁,峄城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与住建部门联系,对路口路面进行拓宽改造,以缓解道路拥堵状况。分别与振兴路、承水路相交的文化路和宏学路,因路面较宽,可以施划两条机动车道,实现直行、左转车辆分时控制,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积极与市政、住建、规划等部门配合,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全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住建、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力度,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提高通行效率。积极建议住建、市政等部门对振兴、文化路口合理渠化,拆除路口绿化带、移植人行道树,拓宽路面,增加车道,保障城区灯控路口安全畅通;积极建议城管部门规划建设停车位,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对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不合理的设置,确保交通信号设施科学、规范、有效。
二、加强交通信号配时管理。排查整改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规范、配时不合理的交通信号,推进配时智能化,逐步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实现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区域协调控制,形成绿波带通行。科学分配通行权利,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切实提高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三、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围绕重点时段、路段、车辆,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不断提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能力水平。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最大限度把警力压上路面,依托“铁骑”警务,灵活勤务模式,增加巡逻管控密度,加大对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四、做实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交通管理工作的始终,积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持续抓好“七进”宣传,倡导学生乘坐校车、公交车上下学。联合新闻媒体,打造多渠道、立体式、网格化传播格局。持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策划专题报道,开展以案说法,提升社会化警示教育效果。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逐步解决。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枣庄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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